刑逼冤假錯案多 紀委反腐措施合法性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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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鏵報導)在腐敗之風越來越盛行的中國,政府打擊腐敗的一支主要力量是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他們使用的主要手段是「雙規」:即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說明問題。雖然紀檢委利用雙規查處了不少貪官,但是由於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出現了很多非法的行為,製造了很多冤假錯案。因此人們也開始質疑「雙規」的合法性。

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李金菊:「我被他們關了6天5夜 ,把我打得半死半活。」

記者:「聽說您被打昏了,還送到醫院,是嗎?」

李金菊:「是的,送到醫院搶救過來了。」

這是浙江省台州市的居民李金菊,今年51歲。1998年夏天,她受當時擔任台州市路橋區委宣傳部長的妹夫陳越飛的牽連,被台州市紀委「雙規」,並受到紀委辦案人員的刑訊逼供—

李金菊:「都是用拳打我的頭部,有個女的一次打得很重,我被打得直喊救命,叫了好長時間。他們幾個人每天晚上輪流來打我,他們天天叫我承認送錢給了陳越飛。他們不把我當人看。他們對我說『我們把你打死,扔到窗外就說你是畏罪自殺。』」

在被打了六天之後,李金菊被屈打成招,承認行賄者要她把錢轉給她的妹夫陳越飛—

李金菊:「我最後全部就只好聽他們的了。第一次寫的5千塊錢,他們說:不行不行,5千塊錢不行,寫1萬塊錢。第二次又寫了1萬塊錢。我就只好聽他們的了。」

陳越飛是個敢講真話的宣傳部長,對當時的路橋區區委書記王挺革的腐敗行為進行了抵制和揭發,因而遭到打擊報復。陳越飛因為被控「收受廣告商池仙都3.5萬元」而被「雙規」54天。這期間12天不讓睡覺,並被拷打、折磨,留下遍體鱗傷。後來池仙都幡然悔悟,說出了真相:他是在台州市紀委人員10天10夜刑訊逼供之下,不得已按照辦案人員的指示誣告陳越飛的。由於擔心會受到打擊報復,陳越飛婉然謝絕了我的採訪。

原來擔任台州玉環縣一所重點中學校長的許聲安也是在1997年被人誣告收受賄賂而被玉環縣紀委雙規。許聲安覺得自己被冤枉,拒不承認受賄。辦案人員為了讓他招供,使用的也是不讓睡覺的手段—

許聲安:「一開始就關在旅館裡面,那裡都有三道鐵門。他們派了8個人輪流24個小時不停地審問。」

記者:「多長時間沒讓你睡覺?」

許聲安:「13天,有時想睡了,他們就會用拳頭打我,根本睡不了。」

深知長期不睡覺會危及生命這個道理的許聲安終於忍受不了這種非人的折磨,在第13天按照紀委辦案人員的意願「招供」了。他的口供,加上另外兩位在刑訊逼供之下屈打成招的所謂「證人」的證詞,使許聲安被判8年刑期。由於在獄中表現很好,他提前三年多獲釋。

許聲安和陳越飛兩個案子相似的地方是,告發他們的檢舉者現在都已承認他們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為保住自己的性命而誣告的。他們兩人多年來一直在不懈地努力,想通過司法渠道和紀委系統來為自己洗刷罪名,但即使他們掌握的證據十分明確,卻仍然難以得到公正。

紀委辦案出現刑訊逼供和製造冤假錯案的情況並不僅僅限於浙江台州。江蘇鹽城晚報社副總編侯瑞嶺長期以來十分關注當地紀委辦案中出現的不法行為。他告訴自由亞洲電台說,鹽城地區各級紀委的非法行為非常嚴重—

侯瑞嶺:「我們不可能瞭解到整個情況,只是幾十個案例,都存在這種問題。」

記者:「你瞭解幾十 個案例,那是在多少年之間呢?」

侯瑞嶺:「從98、99、01、02、03、04 到現在,有的一個案子就把人家關了100多人,50、60多人都有的。 」

記者:「這些人都是因為被懷疑有腐敗行為,有問題的嗎?」

侯瑞嶺:「沒有問題就把你整得沒有辦法,只好講。講過了再來定案。」

紀委刑訊逼供,打人致死

上面提到的李金菊、陳越飛、許聲安等人在被紀委雙規後活著出來已是萬幸,有的人就沒有這麼幸運。浙江省溫嶺市一位69歲的退休職工陳安稷2000年被台州市紀委以一個案件知情人的身份叫去談話,並被違規拘禁45天,最後被紀委辦案人員活活打死。涉案的四位紀檢幹部已於2001年被判刑。

國有企業河北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董事長梁雲才2005年在「雙規」期間被毆打致死,身上受傷面積達80%,慘不忍睹。去年參與打人的5名紀檢幹部和看守人員已被判刑。

紀委雙規制度的弊端

中國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共執政後不久就已成立,它是中共黨內的紀律檢查機關,針對對象也應該只是黨員和公務員。但是,隨著近些年打擊腐敗的力度加大,紀委在查處貪官時所起作用越來越大,存在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莫少平是許聲安的代理律師,也是中國知名的維權律師。他認為紀委所常用的「雙規」或「雙指」(指定時間、指定地點說明問題)措施存在幾大弊病—

莫少平:「被雙規、雙指的人不能得到律師的幫助,這首先是一個大弊病。其次,雙規、雙指到底是多長時間?它規定的不是那麼嚴謹,那麼有程序,所以雙規的時間不好確定,然後還有詢問的方法、調查案件的程序也是很難得到監控的。第三個是有時候對象還搞錯,被雙規、雙指的人既不是黨員也不是公務員,紀檢部門就把他雙規了。」

剛才提到的李金菊、陳安稷等就是非黨員、非幹部的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應該成為紀委雙規的對象,卻也成為雙規的犧牲品。莫少平還提到,雙規措施從根本上來講違反了中國本身的憲法—

莫少平:「法律規定任何人沒有經過人民法院決定或檢察機關批准都不能被限制人身自由。雙規、雙指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儘管是黨員、公務員,但前提他還是一個公民,所以沒有經過司法程序就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從法理上是講不通的。」

但是,儘管這樣,雙規仍然是中國各級紀委查辦官員的主要手段。另外,由於從理論上來講,紀委不具備偵察權,而且中國法律目前還不承認公民具有沉默權,所以刑訊逼供,自證其罪成了紀委在雙規過程中調查取證常用的方法,儘管中國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刑訊逼供。代理過多起從紀委移送到司法機關的案子的律師李和平告訴本台,紀檢部門對酷刑的使用率高於司法部門—

李和平:「從我接觸的案子來看,紀委雙規的案子往往刑訊逼供的面比一般的案子要更大,殘酷性有時甚至超過普通的案件。」

紀委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人民日報》報導法律事務的主任記者毛磊說,在雙規的過程中,出現冤假錯案、施行刑訊逼供、甚至打出人命,重要原因是缺乏對紀委的有效監督—

毛磊:「假如公安機關刑訊逼供了,檢察機關可以監督;法院刑訊逼供檢查機關也可以監督。如果檢察機關自己有刑訊逼供的情況,它自己內部也有監督機制。但紀律檢查委員會即使刑訊逼供了,卻沒有任何人來追究責任,沒有任何人來監督。」

由於紀委是中共黨內的權力機關,而中國受中共的一元化領導,紀委所享有的權力往往大於司法機關。重慶的律師周婭在網上發表的一篇題為《在是與非之間》的文章中說:「現在一旦有中紀委過問的案子,法院和檢察院連受理的權力都沒有,只能被動地等待紀委的移交,就是說等中紀委查明案情,並且收集完證據後再交司法部門處理。紀委不是正式的司法程序的一部分,但是卻優先於法律程序之前。」

莫少平說,如果紀委在辦案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只有上級紀委同意後才能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莫少平:「也有這種例子。紀檢部門可能在執行職務時候,刑訊逼供出現問題的時候,可能就往中紀委反映。然後中紀委調查,認為是觸犯刑律了就會交給司法機關處理。但是通常平級的時候,一個是市裡面的紀檢部門,一個是市裡的檢察機關,通常檢察機關沒有權力干涉紀檢部門辦案的。」

另外,李和平表示,受到紀委幹部不公正對待後獲得公平正義的機會很小—

李和平:「被紀委不公正對待很難得到一個公正。它是法外特權,不受監督,不受制約。現在共產黨內部的內參能夠寫一些公安局和法院的腐敗,但是紀委的腐敗是不能寫的。」

台州的陳越飛雖然在雙規之後沒有被判刑,但是他被開除黨籍、撤銷領導職務。為了洗清自己的罪名,為了把刑訊逼供的紀檢幹部繩之以法,近10年來他一直在想方設法尋求公正。他向中央紀委申訴,中紀委書記吳官正親自批示,要浙江省紀委立案複查。但是浙江省紀委和台州市紀委拒絕複查。中央電視台記者專門到浙江調查陳越飛的案子,據不願透露姓名的可靠消息來源告訴本台,在中央電視台播放這個報導之前,浙江省紀委派人到中央紀委求援,向中央電視台施壓,結果這個報道未能與觀眾見面。

許聲安的案子受到全國人大和浙江省人大的關注,要求浙江省的法院立案審理。儘管法院破例審理了四次,但是四次都是維持原判。

正由於紀委擁有缺乏監督的絕對權力,這一權力也就很容易得到濫用。除了紀委幹部在雙規時使用非法手段辦案外,雙規也常被人用來作為洩私憤、謀私利、進行權力鬥爭的工具。

陳越飛被雙規,就是因為他抵制和揭發了當時區委書記的腐敗行為而受到打擊報復;湖南省郴州市原紀委書記曾錦春把雙規作為斂財的工具,誰要不給他送錢,他就把誰雙規。結果他自己也於去年被雙規了。據中國官方媒體《北京青年報》報導,曾錦春被雙規後,郴州市各地群眾走上街頭,像過年一樣燃放起煙花爆竹晝夜狂歡。

李和平說,中國的紀檢部門確實查處了一些貪官,但是由於程序的不公正,其結果也應該受到懷疑—

李和平:「紀委確實處罰了一些貪官,但是由於存在程序的不公正,這些人到底是不是貪官?我們要畫一個問號,因為程序上不公正,也不能進行新聞報導。第二是這種靠沒有程序公正取得的結果會給社會帶來一種負面效應,也是非常可怕的,這也不可取。」

其實,在中國的檢察機關內,也有一個反貪局。但是由於它多多少少要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它的權力要遠小於紀委。用莫少平的話說,檢察機關要逮捕一個人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一定證據才可以,而紀委卻沒有這樣的約束,因此紀委對貪官的威攝力要大於檢察機關。不過,北京大學著名的法學教授賀衛方表示,其實遵守法律並不會弱化打擊腐敗的力度—

賀衛方:「實際上嚴格遵守法律上的程序和時間,保障被告人有正常的辯護權利並不會弱化打擊腐敗的力度,相反會因為國家嚴格遵循法律,嚴格保障公民權利而喚起更多的人對法律本身規則本身的尊重。」

雙規措施被收緊

紀委在打擊腐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迫使中共在去年收緊了對雙規措施的使用。浙江的獨立撰稿人昝愛宗說,現在雙規一個人要比以前難得多—

昝愛宗:「現在的雙規至少要經過12道手續,不像以前說雙規就雙規了,因為他們也意識到雙規確實有弊端。」

據許聲安說,儘管中共對雙規措施的使用有了一些新的限制,但現在在雙規過程中使用非法手段的情況並沒有根本的改觀。

不公的根源在制度

在經歷了被紀檢幹部施酷刑、蹲監獄這樣的磨難之後,許聲安在反思中國社會存在這種不公正的根源時表示,該譴責的是中國的制度—

許聲安:「這也不是說中紀委這些人不行,這個體制就是這樣,好人也會變成壞人。現在我深有體會,我的事情就是制度造成的。這種制度下冤假錯案是避免不了的,很容易被某些人利用打擊某些人,而像美國那種制度想被利用是非常困難的。」

許聲安說,他對他的冤案終有一天會昭雪抱有信心,因為他相信,中國現有的體制不可能長久存在下去—

許聲安:「我很有信心,所以到現在我還在不停地搞。我希望中國體制能變化,特別是司法體制的變化。司法體制變化了,我這個案子的平反就水到渠成了,這是很簡單的事情。這種體制不改的話就會越來越困難,早晚要改,到底什麼時候改?我們作為普通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覺得這個體制肯定要改。不改的話,這個社會會越來越亂,冤假錯案會越來越多。」

許聲安和陳越飛都是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人。為了討回公道,他們已經艱辛努力了將近10年。誰知道他們還要再努力幾個10年才能看到他們的冤情得到昭雪的那一天?陳越飛說,不討回公道,他死不瞑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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