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購宅優惠放寬 不限1生1次

出售自用住宅10%土地增值稅優惠不限次數 此案將送請台立院通過後 68%的家庭將受惠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30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土地增值稅法「一生一屋」改革方案,將以往自用住宅「一生一次」10%的優惠稅率,放寬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使用限制,未來再出售自用住宅,若符合一定條件,還是可以適用自住住宅優惠稅率。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政府稅收每年將因此減少約60到80億元,但有68%的家庭受惠。

以往民眾只能享有一次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第二次出售就不能適用。行政院會通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改革方案,財政部和內政部配合修正土地稅法和平均地權條例,民眾出售自用住宅不受現行一生一次的限制。

這項優惠措施將由財政部與內政部配合修正土地稅法第34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41條,還需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

據中央社報導,張盛和昨天上午在行政院會記者會表示,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增稅優惠稅率是10%,正常稅率分別是20%、30%、40%;此外,兩年內重購可退稅,條件是新購地價必需高於原售地價減掉土增稅後的差額。

他說,目前建築都朝高樓發展,新購屋者土地持分越來越少,地價偏高,條件限制比較嚴,若無法適用重購退稅規定,只能選擇「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但用完就要用正常稅率。

張盛和指出,一般家庭換屋3到10次,自用住宅使用年數約10.8年,「一生一屋」措施規範出售用地前要持有6年,賣屋前5年不能營業或出租;面積限制部分,現行「一生一次」是都市土地3公畝(90坪)、非都市土地7公畝(210坪),新制限縮面積為1/2。

據財政部規劃,除了出售土地面積有一定限制(都市土地不超過1.5公畝(45坪)、非都市土地3.5公畝(105坪)以外,還包括設籍年限至少6年以上、設籍僅限本人、配偶與子女、出售前5年未供營業或出租使用、以及未持有其他房屋等5項條件。

張盛和說,這項措施的受益對象主要是中產階級,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僅擁有一間房屋的家庭,約占68.45%。

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補充說,雖然政府將因此減少土增稅稅收,但這項改革方案可帶動房地產產業和整體經濟發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