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庆律师事务所法律信箱

杰出人才的移民之路(八)

-EB-1(c),商界精英移民美国的最佳选择(一)

人气 1

【大纪元8月5日讯】前面的文章里,我们分别介绍了EB-1(a)和EB-1(b)两类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情况,其中在介绍特殊人才所需资质时,我们提及了对商界杰出人才比较适合的申请条件。事实上,对于商界精英而言,最适合的移民之路倒不是EB-1(a)或者为大多数企业家熟知的投资移民(EB-5),而是移民法专为商界精英人士设计的EB-1(c)。
  
EB-1(c)同我们之前介绍过的L-1A签证一样,针对的主要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理,因此,几乎可以认为EB-1(c)就是为 L-1A签证持有人移民美国而量身定做的,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高管在选择移民时不约而同的会选择这一途径,使得这一途径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L-1A签证相较于其他工作签证的一大优势。那么,究竟为什么EB-1(c)特别适合商界精英人士呢﹖
  
首先,同其它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的其他子类一样,EB-1(c)也无须申请劳工纸,从而大大缩短了整个移民申请的时间,也免去了申请劳工纸这一步给申请人及其雇主带来的诸多麻烦。对于商界精英而言,时间是极其宝贵的,能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获得绿卡,免去太多纷繁复杂的步骤对于其事业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因此,EB-1(c)无疑可以帮助申请人节约大量的时间。
  
其次,EB-1(c)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对而言要比EB-1(a)和EB-5容易满足。就EB-1(a)而言,由于不需要雇主支持,因而对于申请人本身的要求非常高。申请人需要满足移民局规定的十项条件中的三项以证明其在某种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而这些条件中针对商界人士的并不太多,并且也不太容易满足。就 EB-5而言,对申请人的要求同样非常高,这种要求集中体现在对申请人的资金要求上﹕申请人至少要投资100万美金到美国(经济落后地区为50万),还要为美国人创造至少10个工作机会,这就使得申请人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在经营管理能力上都有极高的要求,否则很难满足这两个硬性条件。同时,这样巨额的投资对于申请人而言有着不小的风险,而这种风险是任何商界人士都不能不考虑的。而EB-1(c)对申请人本人及雇主的要求就没有这么高了。对申请人本人而言,EB-1(c)要求其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在过去三年中在该跨国公司的美国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而对于申请人本身而言并没有资质上的硬性要求,这就给予了不少有商业才能但在学历上不太高的民营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移民美国的机会﹔而对申请人的雇主而言,只需要在美国有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并且运营一年以上即可,没有最低投资额的限制,从而大大降低了申请人雇主的投资风险,雇主也更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支持。
  
总之,EB-1(c)对于大多数想要移民美国发展事业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来说,优势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申请时间相对较短,申请人可以尽早拿到绿卡安心的在美国开拓事业﹔另一方面,对申请人的要求比较容易满足,并且也不会给申请人带来太大的商业风险。因此,EB-1(c)无疑是商界精英移民美国的最佳选择。
  
本文只用作背景知识的了解,请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况当成法律意见。如果有问题,可咨询刘念庆律师事务所温勇律师。联络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3166 Chestnut Drive, Suite 168, Atlanta, GA 30340。联络电话770-481-0609﹔传真﹕770-481-0597﹔网址: www.attorneyliu.com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两党达成初步共识  移民改革重现生机
劳工部新规则出台  将对职业移民产生重大影响
杰出人才的移民之路(一)
杰出人才的移民之路(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