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核定 張秀蓮續兼代金管會銀行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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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人事終於確定,行政院今天核定由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繼續兼代至4月11日。

張秀蓮的銀行局長代理期原本至今年1月11日止,行政院今天核定,自1月12日起,將繼續由張秀蓮代理銀行局長一職至4月11日止,張秀蓮並親口證實該人事案。

金管會銀行局長懸缺近一年,一直由張秀蓮代理至今,不過根據銓敘部頒布給各機關的「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主管職務代理應以一年為原則,至今年1月11日,張秀蓮代理銀行局長將滿一年。

本週金管會主委胡勝正將銀行局長人事案呈報行政院,據了解,行政院今天核定由張秀蓮繼續代理三個月。屆時金管會需再呈報銀行局長的人事案。

張秀蓮今天表示,銓敘部的職務代理規定屬於注意事項,並非法律、命令,因此代理銀行局長逾一年並無「違法」的問題。

張秀蓮一人身兼金管會常務副主委、發言人及銀行代理局長等多重核心職位,無論基於專業分工考量、或銓敘部的代理規定,外界期待銀行局長不宜再採代理方式。

張秀蓮表示,原則上各單位會盡量遵守銓敘部的規定,不過,人事安排是很複雜的事,因此,尊重主委胡勝正的決定,將繼續幫忙代理銀行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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