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核定 张秀莲续兼代金管会银行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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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局长人事终于确定,行政院今天核定由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继续兼代至4月11日。

张秀莲的银行局长代理期原本至今年1月11日止,行政院今天核定,自1月12日起,将继续由张秀莲代理银行局长一职至4月11日止,张秀莲并亲口证实该人事案。

金管会银行局长悬缺近一年,一直由张秀莲代理至今,不过根据铨叙部颁布给各机关的“职务代理应行注意事项”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主管职务代理应以一年为原则,至今年1月11日,张秀莲代理银行局长将满一年。

本周金管会主委胡胜正将银行局长人事案呈报行政院,据了解,行政院今天核定由张秀莲继续代理三个月。届时金管会需再呈报银行局长的人事案。

张秀莲今天表示,铨叙部的职务代理规定属于注意事项,并非法律、命令,因此代理银行局长逾一年并无“违法”的问题。

张秀莲一人身兼金管会常务副主委、发言人及银行代理局长等多重核心职位,无论基于专业分工考量、或铨叙部的代理规定,外界期待银行局长不宜再采代理方式。

张秀莲表示,原则上各单位会尽量遵守铨叙部的规定,不过,人事安排是很复杂的事,因此,尊重主委胡胜正的决定,将继续帮忙代理银行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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