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換肝違倫理 台衛署:要求北榮說明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月8日訊】(據中廣新聞徐韻翔 報導)國內三人連鎖換肝首例,引起關注,歷時22小時的馬拉松手術,救了一老一少,不過,卻引發器官移植非五等親內的爭議,對此,衛生署醫事處今天表示,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活體捐贈的確必須限於五等血親或配偶,會請北榮說明,於情於法,則進一步由醫學倫理委員會研議,換得病肝的李先生,則必須終身服抗排斥與降血脂藥。

國內首例的連鎖換肝,將腦死女童的肝臟,捐給了有高膽固醇血症的十六歲少年宋同學,而宋同學原本應該被銷毀的病肝,卻成了另一位五十九歲李先生的救命肝。

不過,這項愛的馬拉松手術,卻引發了手術違規的爭議,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規定,活體肝臟捐贈者與接受者,必須要有五親等以內或是親屬關係,這項連鎖換肝案例少年與李先生沒有親屬關係,因此會請台北榮總將個案情形詳細報告後,邀集專家舉辦法規委員會做討論。

薛瑞元說,由於這位少年捐出的肝並非健康肝,而是有瑕疵,有機會可提供給特定合適的人,讓人受益也很難得,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於情於法,會在進一步仔細討論研議。

至於換得病肝的李先生,台北榮總兒童外科醫師劉君恕表示,病患經評估,因為擁有正常數量的肝外低密度脂蛋白接受器,接受宋同學的病肝後,只要飲食控制加上藥物治療,雖然目前依評估,必須終身服用抗排斥藥以及降血脂藥物,來保持適當的血中膽固醇濃度,但能夠符合移植條件,換掉受癌細胞侵蝕的肝,李先生說,自己已經很幸運。

相關新聞
南非導遊拍到長頸鹿生產 見證溫馨的時刻
93歲巴菲特在股東大會上坦誠談到「後事」
兒子推薦媽媽進行驚喜髮型改造 令她淚流滿面
這種水果具有去污除臭的奇效 專家推薦使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