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襲警案二審辨護律師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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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方華採訪報導)上海「楊佳襲警案」二審星期一公開進行,楊佳母親仍未出庭,也不知下落;二審律師傾向楊佳有精神病,這與一審時的律師,稱他精神正常形成鮮明對比,這一轉變的原因,耐人尋味。

楊佳案上午九點三十分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開庭二審,對於當天的庭審,家人及陪同聽審的律師認為,審訊主要圍繞在楊佳是否有精神病、精神鑑定是否有效,以及楊佳在派出所內有否被公安毆打等問題展開激烈辯論,可是法庭最終沒有做出宣判。

到庭聽審的億通律師劉曉原星期一晚向本台說,今天的情形是再重複了一審,所有證據都拿出來讓庭上再質證了一遍,而他感覺楊佳顯得精神有點問題:

他今天對當時犯的錯他總是說記不清也不知道忘了,所以大家認為他精神上有問題,因為他那天的事記不清,以前的事能記清,我看他不像故意迴避,肯定不是故意迴避,他也沒有必要故意迴避這個問題,所以懷疑他精神上有點問題。

此外,劉曉原說,楊佳今天始終堅持警察在派出所裡毆打過他,但公訴人說沒打過,可是庭上播放的監控錄像只有八分鐘;今天所有證人都沒有出庭作證;今天主要圍繞在楊佳是否有精神病,辨護人認為楊佳有精神病,而公訴人也認為這個鑑定是有法律依據:

劉曉原說:這個(毆打)應該有影響,絕對有影響,因為這是關鍵性問題,這是受害方有沒有過錯的問題,做為公安機關,你毆打了民眾的話,那你肯定有問題呀。這對他的量刑肯定有影響的,這是個關鍵問題,現在還有他的母親也不知道下落,從現有的證據看,他母親知道很多情況,但是他們究竟連他母親在哪兒也不知道,檢察機關也沒有想說找他母親出來做個證人。

香港的「中通社」在審判期間發出報導,翟建說,二審的主要目標是為楊佳重新做精神司法鑑定,確定楊佳是否有人格障礙方面的精神疾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雖然之前楊佳也做過精神司法鑑定,結論是他沒有精神疾病,但認定精神疾病的標準有很多,他很可能有人格障礙方面的精神疾病。

而據上海新民網報導,在上訴庭審中,楊佳對案發時間內發生的事情全部表示「不知道」,包括案發時監控錄像中的人他看後也表示「不記得」。

不過,當律師詢問楊佳是否為自己的行為後悔時,楊佳則表示「不後悔」。

楊佳是否因患有精神病而殺掉六名警察,案件備受關注,北京律師江天勇認為,無論楊佳是否有精神病,不應該是這種操控的結果,中國人對死刑的觀念也認為「殺人償命」,關鍵是楊佳為什麼殺人,至今沒有公正的說法:

二審的律師不應做出這種獨立的判斷,可能就像我們說的,或許是對死者(被害人)吧,對民警的家屬來說,假如給楊佳比較輕的判決,有這樣的理由可能對死者的家屬有個交待,另一方面可能也是民意的壓力,現在民意一邊倒地、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楊佳,那麼這種結果,對楊佳獲得比較輕的判決也提供一個可能。

現年二十八歲的北京青年楊佳被控於今年七月一日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持刀行兇,殺死六名民警,上海法院於一審時指楊佳故意殺人,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不服上訴,二審時代表他的上海律師翟建稱能夠確定楊佳有精神病。這與一審時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謝有明在開審前就一再稱楊佳精神正常可判死刑形成強烈對比,箇中原因耐人尋味。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方華的採訪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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