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法輪功家屬續文 向良知尚存者發聲

【大紀元10月19日訊】近日,有機會看到了河北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孫鋒利被非法抓捕後,其父母在萬般無奈之下給當地司法系統的一封信,很有感觸。在這封幾百字的信中,我看到了深深的憂慮,也看到了人性復甦的希望和中華民族重振的曙光。

之所以憂慮,是因為在整個人類道德下滑的今天,中國的統治者除了在空喊「和諧」之外沒有任何積極的作為,反而黑白顛倒,利用流氓手段,無恥的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摧殘著當今社會上僅存的道德支撐,脅迫著整個民族快速的滑向毀滅的邊緣。我也同時看到了希望,是因為我不但親眼看到了近十年來,法輪功學員面對一個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流氓政權瘋狂迫害所表現出的超常的善良與堅忍,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走向了全世界,奠定了善良與正義必然戰勝暴力與邪惡的堅實基礎,而且通過這封信我更看到了包括法輪功學員家屬在內的全民族的良知復甦,讓我看到了全民反迫害的局面已經到來,中華民族必將再次輝煌。

為此,作為一個對法輪功有所瞭解,對法律有所瞭解,對中共邪黨更加瞭解的炎黃子孫,願意以孫鋒利父母的信為由頭,談談我自己的看法。下面是信的原文:

司法機關的領導:

你們好,我們是孫鋒利的父母,關於我兒子的一些事,想跟你們說一下。

我兒子孫鋒利已經被關進看守所兩個多月了,已經被批捕。據路北分局的人說,他犯的是利用互聯網下載製作光盤。

我們老倆口不煉法輪功,對互聯網也不瞭解,但因為有這樣一個信法輪功的孩子,我們也對法輪功有點兒瞭解,下面跟您說一下。

我們的兒子孫鋒利1998年出了很嚴重的蕁麻疹,很難受,去了很多醫院,也花了好多錢,但是怎麼也治不好。後來他聽說了法輪功可以治病,就煉了,煉了以後病就真好了。自從他煉法輪功以後,他還改了很多壞毛病,比如抽煙、喝酒、打麻將,他原來什麼都干。自打煉功以後,不但不抽、不喝、不賭了,而且還特別知道不損害公家的利益,比如他是個技術很高的電工,想偷電很容易,可他就是不偷,還不讓別人偷。還有,他工作也特別認真,責任心強,喜歡動腦筋解決問題,所以廠裡建了新工程後,讓他當了班長。在單位裡,領導和工友都很喜歡他,因為他不但技術好,而且人性好,有活搶著幹,也從不佔任何公家的和個人的便宜,再多具體的我就不說了,如果你們有時間,可以到他的單位去調查。

我想,他雖然沒有太大的本事,只是一個普通的企業職工,做不出什麼大事,可是如果天下人都能這樣嚴格要求自己,不損害別人,也不損害公家,這社會得多好啊,社會秩序多安穩啊。目前咱們國家的貪污腐敗份子太多了,他們追求錢財,追求高官,追求享受,亂搞女人,弄得老百姓一提起這些就罵。因為這些貪污腐敗份子那麼多,卻很少被抓起來,所以老百姓都心裏不平衡,對社會越來越不抱希望。要是再這樣下去,這社會還能穩定嗎?多可怕呀!我是個普通老百姓,沒有過多、過大的想法,我只想社會越來越好,越來越穩定,好人越來越多,壞人越來越少,大家好都能平平靜靜的過日子,可是我覺得越來越難實現了。

現在的社會,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不花錢不找人什麼都辦不成,可是只要有錢,就算殺了人都可以沒罪。這麼多壞的風氣和現象,政府和您這些法律部門的領導真應該好好想想了,這事關國家的存亡,是危險的。以上說的這些亂七八糟的壞事,壞毛病,在他們煉功人身上就找不到。他們走到哪兒都為別人著想,都讓人喜歡,可為什麼偏偏把他們抓起來了呢?咱們國家現在被共產黨管著,他們對共產黨有看法就不行嗎?就不能聽他們實話實說嗎?這也包括我們老百姓的意見。不是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嗎?為何還給他們判刑?一個工作努力、孝順父母、遇到矛盾看自己、不爭名、不奪利的人你們不喜歡嗎?這樣對周圍的人都好的人會對社會有害?真不理解。社會穩定對大家都有好處,可社會穩定也需要大家來維護,不是嗎?我應該維護,你也應該維護,是不是?可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呢?這樣搞下去,我們的社會在往哪兒走啊?所以,為了把這個事情弄明白,我們家人也學了法律。

我找了半天,跟這事兒相關的只找到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有找到法律上說法輪功是邪教,憲法上也沒說。

還有,通過學習法律,我們有幾個問題請您解答:

一、我兒子有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他的目的和動機是什麼?

二、如果你們說他破壞了,那他究竟破壞了哪個哪些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是破壞了全部還是其中的某些條款?

三、如果你們說他破壞了,那國家法律法規被他破壞到了什麼程度?影響多大?是既遂還是未遂?把社會危害成什麼樣了?

通過我們學法律,我們覺得他的表現做法都不具備法律要件,所以他不論做的數量多少,都不能證明我兒子阻撓和破壞某部法律法規的實施,更談不到造成什麼嚴重後果,所以就不應該以某條罪名對他進行扣留、逮捕、起訴、審判,否則就是錯案。所以我兒子是無罪的,必須儘快釋放,希望你們辦案人員也要慎重,考慮到後果,要對社會負責,對自己負責,對老百姓負責。

另外我們還想提到關於我兒子的小汽車,那是我們花錢為他買的上班用的交通工具,我們要求趕緊還回來。

還有,我們要求見見兒子,天冷了,我們得給他帶點衣服,這是起碼的人性。法律上從來沒有規定我兒子的情況不允許家屬會見,可為什麼有人說上邊規定不允許會見呢?既然法律上都沒有規定,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呢?如果真有這樣的規定的話,我倒覺得真是破壞法律實施了。我們等待著你們的回答,希望你們用好人民給的權力,把案子判好,得民心,順民意,保社會太平。

祝您工作順利,為民執法。

孫鋒利的父母

* * * * *

其實,鑒於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長期處於消息封鎖,邪黨文化充斥的環境之下,人民長期處於被矇蔽、被愚弄之中,尤其是像孫鋒利父母這樣的普通社會百姓,既沒有機會透徹的瞭解中共的邪惡,也無力承受揭露邪黨所面臨的殘酷迫害。所以,這封信沒有也不能把該說的話都說出來,那就由我來做一下補充吧。

自從中共竊國以來,雖然也打著依法治國的旗號,卻一直不停的在搞著禍國殃民的「群眾運動」,使近8000萬的中國同胞非正常死亡。隨著民眾的漸漸覺醒,中共邪黨的假、惡、暴開始越來越掩蓋不住,邪黨暴政的非法性也越來越突出。於是,邪惡成性不思悔改的邪黨出於自保的本能,恨不得摀住天下人的嘴巴,堵住所有人的耳朵,污染所有人的思想,使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變得與它格格不入,於是對「真善忍」懷有真誠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也就必然的成了邪黨絕不能容的眼中釘、肉中刺,慾一日除盡而後快。為了達到這不可告人的目的,邪黨反用手中的權力,栽贓陷害法輪功,開動所有的媒體抹黑法輪功,同時用種種令人髮指的酷刑(如高壓電棍、老虎凳、灌辣椒水、往指甲縫裡釘大頭針、不讓去廁所、性摧殘、長時間剝奪睡眠、送精神病院等,而且曾發生過在勞教所內將18名女性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惡性事件,甚至還發生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賺黑錢的勾當。)強迫法輪功學員就範,以達到天下一般黑的目的。

然而即使是在這樣一個社會背景下,也仍有足夠的法律證據證明法輪功修煉者是無罪的,而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才是罪大惡極的。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與憲法相牴觸的法律、法規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輪功是讓人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做好人,同時使人們身心健康,目前已洪傳到八十個國家和地區,上億人修煉,是使人類道德回升的好功法。中共及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集團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犯罪行為,對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勞教、判刑,都是非法的。九年來中共邪黨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倒行逆施,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挑起全國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如果您有機會看到那場所謂的自焚錄像,您在自焚慢鏡頭中可以看到許許多多的破綻。如:自焚者王進東渾身上下好像被燒的不成樣子,而他的頭髮卻齊刷刷的完好無損;放在兩腿間裝汽油的塑料雪碧瓶經過焚燒後依然完好無損。天安門自焚是中共自編自演的嫁禍法輪功的一出鬧劇。

根據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條約》的第六條和第七條的相關條款,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和「危害人類罪」。如今江氏及其打手幫兇們在海外幾十個國家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被控告,如北京劉淇已被美國洛杉磯法院判定有罪,這些惡徒即將面臨全世界正義審判。

所以,我在這裡向包括中國司法系統人員在內的全體有良知的朋友呼籲:在邪黨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罪惡暴行中,不管您是什麼工作,什麼職位,請千萬守住自己的良知,不要被邪黨逼良為娼,喪失自己明辨是非和清白做人的準則,不要為蠅頭小利和短視脅從作惡,從而成為邪黨的陪葬。歷史告訴我們,黎明即將衝破黑暗,您有所作為的機會也是轉瞬即逝。所以,我在這裡奉勸各位朋友,在這人類歷史的關鍵時刻,請展示您的良知與勇氣,從內心深處脫離邪黨的控制(聲明退黨、退團、退隊),找回本性,明辨是非善惡,利用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便利善待法輪功修煉者,在播撒善良中贏得美好的未來。

【轉載自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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