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判決確定 泰國前總理指為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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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倫敦二十三日法新電)遭罷黜的泰國前總理他信在法新社今天接獲的信中表示,他因貪污案被泰國法院判處兩年徒刑乃是政治操弄。

他信在這封致國際媒體並傳真至法新社倫敦分社的信函中寫道,聽到判決結果後,「我還是很困惑,因為庭上並未提出詐騙、貪污或濫權的證據。」

他說:「我被判有罪,只因為我是個政治人物。」

八月流亡到英國的他信,二十一日在未到庭的情況下,依違反貪污法被判兩年徒刑,因他二零零三年協助其妻波傑曼以折扣價購得政府土地。

五十九歲的他信在比較嚴重的濫權罪名上獲判無罪,其妻所有罪名也不成立。

他信夫婦表示,他們前來英國是因為,他們在泰國不會受到公平審判。

他信在信中指出:「有意思的是,法院並沒有判決我內人的交易違法,他們沒有將她定罪是因為她不是政治人物,但我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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