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語詞放大術和收縮術

——被無限放大的耳光事件(一)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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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數日前,從網友留言知道一位閻姓清史專家被掌摑事件。對網友提問,當時以兩三句話作答:

「天天有人被打,『專家』被打不比小販被打更嚴重。小販挨打事涉生存權,『專家』挨打無涉言論自由。第一,言論自由有邊界,哪位專家到言論自由的德國去說『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有理』,試試去?第二,言論自由是所有公民的權利,而不是只有我說,不準你說。『專家』可以在百家講壇歌頌清朝和滿清皇帝,反駁的觀點能上百家講壇嗎?」

雖然兩種情況都用「挨打」來表述,但小販經常遭遇的是拳打腳踢,專家挨的是一巴掌。如果說被施暴,暴力程度不可同日而語。不想,後者經極力渲染,儼然成了公共事件。

一.語詞放大術和收縮術

坦率地說,比起全國到處隨時上演的小販無辜被追打,我不認為清史專家閻崇年挨的這一巴掌算多大一檔子事。自食其力、勞動謀生應該受尊重和鼓勵,一個經常追打小販,把小販置於惶惶不可終日境地的社會是很病態的。環顧世界,真沒聽說有幾處地方小販如此狼狽。相比之下,打耳光的發生很廣泛。國內、國外、家庭、單位、公共場合,都常有聽聞;遭受侮辱性語言的人以耳光回應,恐怕更多,即使很講究紳士風度的國家,一些很紳士的人憤怒之下也可能衝對方甩出一巴掌,而肢體力量上的弱者用這種方式回敬侮辱,也很常見。雖然動了肢體,可還沒聽說什麼地方把這上升為暴力事件的。

這樣對比,不是說打「專家」耳光是對的,而是認為媒體上一些說法和有關部門的處理方式太過頭、太失衡。首先,無論對這事本身持何種態度,都給了個「暴力事件」的定性。很具諷刺意味的是,我們這個社會暴戾之氣瀰漫,拳腳相向、大打出手的場景經常有、到處有,連大學教師也動不動上演全武行,權力縱容下的野蠻拆遷、追打小販就更頻繁,已經到了不把人打死、打殘不成新聞的地步。這裡,特別要提到一個事件,即9‧18那天發生在成都的城管打人事件:下午三點,紀念這個特殊日子的三聲鳴笛剛響過,就有一群城管在省藝術職業學院旁的文具店野蠻「執法」(打引號,因為這個機構本身的合法性還在未定之中,遑論作為執法的適格主體),學院一教師勸阻無效後打110報警,在向110講述經過時被城管打得頭破血流,另一試圖勸阻的教師也遭同樣命運。教師退回校園,城管乘勝追擊、長驅直入,結果在校園內跟圍上來譴責他們的學生(該校學生以女生為主,且未成年人居多)開打。這一不折不扣的暴力事件無論從什麼角度看,都應該引起社會關注,可消息在網上曝出後,甚至漣漪未起。在無數此類事件頻頻發生且並不引起重視的社會氛圍下,把一記耳光定性為「暴力事件」,給人失重感。而在處理上,像城管依仗公權製造貨真價實的暴力事件,只要不出人命、沒致人殘疾,是不會被警方拘押的,比照這個現實,無錫警方對那位打耳光青年拘留15日和罰款1000元的雙頂格處理,就很失衡。

定性的失重和處理上的失衡耐人尋味。然而,不管怎樣,無錫青年的確動用了肢體語言,說「暴力」,也不是不靠譜,再說,相對於年過七旬的閻崇年,他無論如何夠不上肢體方面的弱者。不管什麼緣由,打一個老人耳光,總是不對的。只是,失重的定性不由令人想到我們社會中常用的語詞收縮術和放大術:用小字眼談大事件,用大字眼說小事情。把摻毒說成污染,打死人說成肢體衝突誘發冠心病,這是小字眼談大事件,目的當然是想通過模棱兩可的說法稀釋、淡化事件的嚴重性從而大事化小。大字眼說小事,把充其量相當於扔雞蛋、扔西紅柿水平的巴掌事件放大成暴力事件就很典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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