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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 金融商品投資人應採分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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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今天召開「次貸風暴的反思—對信評公司的研究及管理建議」記者會,台大財務金融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沈中華建議,金融產品已複雜化,投資人應採分級制。

沈中華說,這波美國次貸金融風暴凸顯一個問題,即銷售者、推銷者或金融機構高級主管都不懂衍生性金融商品,只有設計者懂;為此,香港將投資人分為兩類,呼籲台灣也應採行投資人分級制因應。

投資人要怎麼分級?他指出,金融產品已演變很複雜,投資人應分為兩級,並由投資人自己決定;一者是「熟練投資人」、另一者是「初步投資人」。

他並說,熟練投資人有解讀商品能力,所以允許這類投資人買任何商品,並要自負盈虧;初步投資人則應限制其商品買賣,例如不能買第二級以上商品,且要有補償,即出事時,有優先受到某種程度保護的權利。

沈中華說明,金融產品依理論可分為三級,第一級是本身有市場價格的產品,例如上市股票;第二級是產品本身沒有價格,但有相似產品價格可推估其價格(連動債即是此級);第三級本身及相近產品都沒有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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