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為甚麼不能向美國內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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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光華2008年11月16日華盛頓報導)美國之音多年來得到聽眾許多不同的反應,主要的就是讚揚的和批評的這兩方面。喜歡美國之音的聽眾表示,能夠聽到當地聽不到的信息,能夠聽到真實的新聞,提供確實的消息。有的表示,美國之音的信息不添加結論,是在報導事實,能夠讓聽眾去判斷,去思考。

當然也有聽眾批評美國之音是在宣傳,是在揭發廣播對象的當地的短處和報導負面消息,從沒聽到過甚麼報喜的信息。也有網民認為美國之音的廣播還可以,廣播內容對待其他國家的人非常殘忍,對自己國家的人不錯。

*國際廣播電台*

美國之音是一個國際廣播電台,除了傳統的無線電廣播之外,還有電視和網頁的廣播。美國之音以40多種語言,向世界各地廣播,內容包括新聞、專題特寫、音樂文化、教育和評論。美國之音中文廣播的聽眾遍佈世界各地,中國大陸是我們最主要的聽眾群。

由於我們是一個國際廣播媒體,新聞的內容是以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為主,其中也包括有關中國方面的新聞,有的是一些聽眾已經知道的事情,有些是從不同的角度來報導這些消息,或者是一些當地媒體沒有報導的內容,讓我們的聽眾能獲得更多的信息,對事情作出更明確的判斷和比較全面的瞭解。

*史密斯-曼特法案*

聽眾信箱接到過一些聽眾提出的這麼一個問題,就是聽說美國之音是不准對美國國內廣播的,有這種事嗎?

沒錯,聽眾朋友,美國之音是不得對美國國內廣播的。

根據美國的法律,美國之音不準向美國民眾播送任何節目。這項法律叫做“史密斯-曼特”法案,是美國國會在1948年通過的,其中第501條款明確禁止美國之音對國內廣播。

我們的一個叫做QQ的聽眾網友來信問到,“為甚麼美國國會禁止在美國國內傳播美國之音?”

美國國會之所以制定這樣的法律,是要確保美國政府不把納稅人繳納的錢用來向國內公眾進行宣傳,影響民間輿論。

*法案受高科技挑戰*

自從1942年美國之音成立以來,美國之音的廣播向限制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國家的人民提供信息,在傳播民主思想和真實信息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一些國家,美國之音是人們得以瞭解外部世界的極其有限的渠道之一。

“史密斯-曼特”法案是為了防止政府向自己人民進行宣傳的禁令,美國一般人都不太熟悉美國之音。當然,這個法案現在也受到了高科技的挑戰,美國人民可以從互聯網上看到聽到美國之音提供的所有信息。

然而,美國之音的新聞原則並沒有改變,必須根據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進行報導。
我們非常謝謝QQ網友和其他聽眾朋友的來信,我們這個聽眾信箱,基本上就是美國之音聽眾和網友的園地。非常歡迎您經常和我們聯絡。

關鍵詞:聽眾信箱,史密斯-曼特法案,美國之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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