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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免職 台立院:須院會決議送中選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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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5日電)遭質疑有雙重國籍的立委李慶安表示將暫停行使立委職權。立法院幕僚人員今天說,立院並無所謂「暫停行使立委職權」;至於立委免職,須由立院決議後送中選會處理才算完成。

李慶安下午表示,為不願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以及讓國民黨背負壓力,決定在美國國務院公布雙重國籍最終審查結果前暫停行使立委職權,停止領取立委薪資。

立法院議事處人員表示,李慶安案應依國籍法規定辦理,待美方正式確定她仍有美國國籍後,由立院院會決議是否解除她的立委職務;若決議解除,須將除名決議交由立法院人事處,由人事處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才算完成立法委員除名的動作。

他表示,立委除非是違反法律規定或被判決當選無效才會解除職務,類似的案例就是立法院院會明天將處理前立委李乙廷當選無效一案。

該人士也表示,立委若違法被解除職務,一旦解除便不可回復,並無李慶安所謂的「暫停行使立委職權」的情形。

他說,前立委羅福助過去因為毆打李慶安,遭立法院紀律委員會決議停權,但羅福助停權是立法院內部自律問題,如果立委遭到解除職務便不可回復。

在立委薪資部分,立法院人事處人員表示,一旦立法委員被解除職務,經人事處會簽後交辦立法院會計處及出納等單位辦理,就會自下個月起停發被解職立委的薪資。

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立法委員,已擔任立法委員者,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國籍法也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 (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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