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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無薪假 勞資協商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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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鍾麗華、李文儀/台北報導〕對於最近企業紛紛以無薪假、減薪來因應景氣寒冬,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陪同勞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保護在職勞工,不能讓雇主以惡意資遣、無薪休假等方式逼退勞工,造成新一波失業問題;勞委會表示,資方不得片面宣布,必須透過勞資協商才能實施。

立委促防勞工遭逼退

潘孟安表示,政府應落實「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資方在大量解雇勞工前應與勞方協商,若協商破裂,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企業若在景氣好轉後復聘勞工,也該優先聘用之前被解雇的勞工。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田奇峰表示,政府如何保障現職勞工,不讓他們成為下一波的失業人口才重要。無薪假現在已是很普遍的現象,有的人一個月上不到幾天班,生活已成問題。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表示,工時、薪資等勞工契約變更時,勞資雙方必須重新協商,因此如果事業單位要實施無薪假、減薪,必須取得勞工同意。若勞工不願意接受,雇主又強迫實施,勞工可向各地勞工局申訴,雇主可處六千到六萬元的罰款。為了保障在職勞工的權益,勞委會上月底成立「穩定就業輔導團」,目前已協助處理六個事業單位的勞資糾紛。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在部務會報要求觀光局整合資訊,宣導無薪休假員工在台灣旅遊,但多少被迫無薪休假者會有心情及金錢享受放慢腳步優閒的「慢遊」,實在讓人懷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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