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控ISO案 一審判決兩個月內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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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二十一日專電)中華民國(台灣)控告國際標準組織(ISO)侵害姓名權一案,今天上午在日內瓦邦一審法院第二度開庭,雙方陳述意見共約二十多分鐘,法官在二個月內就將以書面下達判決,後仍可上訴。

總部設在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ISO在它所訂定的「ISO 3166」國名與地區編碼表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省」,廣為國際沿用,令台灣感到國格受侵害,而於去年七月二十日在日內瓦提起訴訟,要求正名為「中華民國(台灣)」。案件在去年十一月八日首度開庭。

由於ISO方面質疑台方的訴訟資格,台灣方面指出,中華民國(台灣)做為國家的條件無一不具備,在國際公法上具有人格,不待其他國家承認;台灣與無邦交國包括瑞士仍簽有許多有效條約和協定;多起司法案件中,無邦交國的法院也已確認台灣具有訴訟能力,例如瑞士聯邦法院在拉法葉艦弊案中的判決。

ISO則在程序上指台灣提出的多項文件未翻譯成法文,實質上著墨不多,包括指台灣與瑞士所簽的多項協定,在瑞士方面並非真正官方機構。

庭訊結束後,台灣的委任律師桑布克向中央社表示,有信心勝訴,ISO的委任律師阿貝勒和法律顧問切卡則說,此刻尚不便發表任何評論。

台灣在提起訴訟之前,已多次由駐日內瓦辦事處與ISO溝通、交涉,並透過律師正式致函,但未獲具體結果。期間ISO曾表示,3166表自一九七四年就已建立,且以中國台灣省稱呼台灣是依據聯合國做法,並非ISO自創。

但對於一再被張冠李戴不堪其擾的台灣來說,挑戰聯合國的難度極高,因此決定透過控告ISO,尋求至少在國際上非官方組織的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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