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控ISO案 一审判决两个月内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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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二十一日专电)中华民国(台湾)控告国际标准组织(ISO)侵害姓名权一案,今天上午在日内瓦邦一审法院第二度开庭,双方陈述意见共约二十多分钟,法官在二个月内就将以书面下达判决,后仍可上诉。

总部设在日内瓦的非政府组织ISO在它所订定的“ISO 3166”国名与地区编码表将台湾称为“中国台湾省”,广为国际沿用,令台湾感到国格受侵害,而于去年七月二十日在日内瓦提起诉讼,要求正名为“中华民国(台湾)”。案件在去年十一月八日首度开庭。

由于ISO方面质疑台方的诉讼资格,台湾方面指出,中华民国(台湾)做为国家的条件无一不具备,在国际公法上具有人格,不待其他国家承认;台湾与无邦交国包括瑞士仍签有许多有效条约和协定;多起司法案件中,无邦交国的法院也已确认台湾具有诉讼能力,例如瑞士联邦法院在拉法叶舰弊案中的判决。

ISO则在程序上指台湾提出的多项文件未翻译成法文,实质上着墨不多,包括指台湾与瑞士所签的多项协定,在瑞士方面并非真正官方机构。

庭讯结束后,台湾的委任律师桑布克向中央社表示,有信心胜诉,ISO的委任律师阿贝勒和法律顾问切卡则说,此刻尚不便发表任何评论。

台湾在提起诉讼之前,已多次由驻日内瓦办事处与ISO沟通、交涉,并透过律师正式致函,但未获具体结果。期间ISO曾表示,3166表自一九七四年就已建立,且以中国台湾省称呼台湾是依据联合国做法,并非ISO自创。

但对于一再被张冠李戴不堪其扰的台湾来说,挑战联合国的难度极高,因此决定透过控告ISO,寻求至少在国际上非官方组织的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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