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編劇維權最好先打贏幾個官司

十年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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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隨美國編劇罷工之後,中國編劇也有樣學樣,一百多人集體簽名維權。但把中美兩國編劇做類比是失之於簡單,因為無論是兩國編劇的現實狀況還是訴求,套用拳擊比賽的術語,根本不在一個重量級的。一個是奔小康後希望過得更好,一個還在要求解決溫飽問題。美國編劇訴求的是在利益鏈條中佔有更大的份額,中國編劇僅僅是為了維護最基本的權利:按時足額地給報酬。一個是寫字樓的白領要求老闆加薪,一個是建築工地的民工向包工頭索要本欠他的薪水。

魏英傑已經在一篇文章中旗幟鮮明地提出,要向支持民工討薪一樣支持中國編劇維權。中國編劇維權有諸多先天不足,比如編劇的職業共同體沒有形成,比如談判的對象不確定等等。那麼,基於這種現實,中國編劇的維權路徑不能簡單地拷貝美國編劇。美國編劇在現行的法律中,他們的權利並沒有受到明顯的、粗暴的侵犯,也就是說,沒有幾個老闆敢不按合同給編劇支付美元,即使有這類個案不勞編劇們集體行動,早有律師代勞。編劇們想改變的是分蛋糕的規則。在這點上,編劇們和僱傭他們的老闆,沒誰有道義上的優勢,大家在一個對等的平台上博弈。第三者不能斷言編劇們的要求一定是合情合理。

而中國編劇所面臨的困境不一樣,許多靠碼字為生的編劇稿子給了人家,甚至電視劇都拍出來了,人家就是欠錢不給,這擱在哪裡也說不通。

因此,美國編劇的維權,很難通過司法程序尋求解決,因為只有在現行法律體系下某個編劇被侵權的個案,才好去打官司。所以我們看到好訟成性的美國社會裡,編劇們只能通過罷工、通過簽名、通過向公眾呼籲等方式,爭取輿論上得分,向老闆們施壓,從而博取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他們能打官司爭取利益,人家早就付諸法庭了。

而在中國,遠沒到編劇們以職業共同體的名義去要求分更多蛋糕的地步,所求的僅僅是最基本的權利──按合同給錢,或者僱用自己的老闆遵守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這種訴求,僅僅靠簽名、呼籲,可以說是大而無當。編劇們紛紛寫上自己的名字,表明了態度,也沒有風險。而訴求的對象,也是不確定的,沒有哪個類似製片人同業公會之類的組織來接招,如此空對空,也就在媒體上泛起一點漣漪,那些剋扣編劇血汗錢的老闆,根本不用擔心此種維權姿態的殺傷力。

我以為,今日中國編劇維權,最現實的方式是編劇們支持幾位編劇打官司維權,提供必要的援助,包括法律的、輿論的以及以後生活的援助。在中國,處於弱勢地位的編劇要公開站出來告欠錢的老闆,是有風險的,這等於他向全體電視劇投資者挑戰,會被投資方視為共同的敵人,很可能他會被投資方聯合起來封殺,使生機陷入困境。可一個個官司打贏,才是對投資方霸權行為最見效最現實的撬動,這種風險不能幾個人承擔,而其他人搭便車,僅僅不痛不癢地聲明支持。必須在技術上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這個敢公然以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的編劇,一旦找不到活,大家提供何種援助?這個問題不解決,只指望別人去當炸碉堡的董存瑞,是很不厚道的。

如果能解決單個編劇打官司維權的後顧之憂,一個個官司打贏,使投資方承受違反合同法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各種代價──經濟的、名譽上的,那麼整個編劇界的生存狀況自然會改觀。到了那個時候,再在一起合計如何要求加薪也不遲。

──轉自《十年砍柴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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