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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種保育動物遭除名 保育界連署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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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鍾麗華/綜合報導〕農委會上月廿1日公布「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草案」,鳥類、爬行類、兩棲類共十八種台灣特有種動物都被剔除,名單一公布,網路上立刻有人徵求飼養!為搶救這些保育動物,保育界發起連署,建議農委會將這些台灣特有種生物續留保育名單中。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方國運解釋,七十八年第一次公告保育名錄時,由於當時的時代因素,台灣特有種一律列入保育名單,但事實上,部分特有種分佈多且廣,未必一定要納入保育名單。方國運舉例說,美國的國鳥白頭鷹由於保育成功,而從保育名單剔除,美國政府還因此感到驕傲。方國運也說,近日將把各界意見彙整,提供專家學者參考,將再進一步討論後才會定案。

農委會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草案」,十八種原屬保育野生動物的台灣特有種,被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括莫氏樹蛙、台北樹蛙、金翼白眉等。保育界人士大為緊張,擔心這些因野保法的保護、好不容易才族群增加的台灣特有物種,將再度遭遇被捕捉的危機。

生態攝影家鍾榮峰與台北市野鳥學會駐會律師詹順貴研究後,具名發起連署,包括關懷生命協會、台北市野鳥學會等團體及個人都加入,建議書也已送交農委會。

律師指牴觸保育法母法

律師詹順貴認為,農委會此波修正名單,已牴觸野生動物保育法母法。依野保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中,對「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定義,指的是「各地特有」或「族群量稀少」的野生動物,「各地特有」即「台灣特有種」,應無疑義。但是,農委會這次擬除名的台灣特有種,卻另以「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中的野生族群「分布模式」、「族群量」、「族群趨勢」、「分類地位」及「面臨威脅」等五項評分條件為標準,認為這些台灣特有種的野生族群數量及分布範圍都增加、擴大,不需再「被保育」。

生態攝影師鍾榮峰也認為,族群數量雖變多,但不能排除因失去法令保護而被捕捉的可能。

事實上,網路寵物討論版上,最近已有網友公開「徵求」飼養莫氏樹蛙、台北樹蛙,而「台灣特有種」也代表著牠們在國際寵物市場上的稀有性,擔心可能成為國際寵物市場交易的新目標。長期關心花蓮地區莫氏樹蛙族群的花蓮縣馬太鞍濕地教育協會說,失去了野保法的保護傘,這些動物的命運岌岌可危。

這波保育類擬除名的名單中,也有多個物種屬於台灣特有亞種、族群量稀少的野生動物,包括紅竹蛇、台灣赤鍊蛇,因顏色及外型很討喜漂亮,據聞寵物業者也摩拳擦掌,打算引進販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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