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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保育动物遭除名 保育界连署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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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花孟璟、钟丽华/综合报导〕农委会上月廿1日公布“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修正草案”,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共十八种台湾特有种动物都被剔除,名单一公布,网路上立刻有人征求饲养!为抢救这些保育动物,保育界发起连署,建议农委会将这些台湾特有种生物续留保育名单中。

农委会林务局保育组组长方国运解释,七十八年第一次公告保育名录时,由于当时的时代因素,台湾特有种一律列入保育名单,但事实上,部分特有种分布多且广,未必一定要纳入保育名单。方国运举例说,美国的国鸟白头鹰由于保育成功,而从保育名单剔除,美国政府还因此感到骄傲。方国运也说,近日将把各界意见汇整,提供专家学者参考,将再进一步讨论后才会定案。

农委会的“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修正草案”,十八种原属保育野生动物的台湾特有种,被降为“一般类野生动物”,括莫氏树蛙、台北树蛙、金翼白眉等。保育界人士大为紧张,担心这些因野保法的保护、好不容易才族群增加的台湾特有物种,将再度遭遇被捕捉的危机。

生态摄影家钟荣峰与台北市野鸟学会驻会律师詹顺贵研究后,具名发起连署,包括关怀生命协会、台北市野鸟学会等团体及个人都加入,建议书也已送交农委会。

律师指抵触保育法母法

律师詹顺贵认为,农委会此波修正名单,已抵触野生动物保育法母法。依野保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款中,对“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的定义,指的是“各地特有”或“族群量稀少”的野生动物,“各地特有”即“台湾特有种”,应无疑义。但是,农委会这次拟除名的台湾特有种,却另以“野生动物评估分类作业要点”中的野生族群“分布模式”、“族群量”、“族群趋势”、“分类地位”及“面临威胁”等五项评分条件为标准,认为这些台湾特有种的野生族群数量及分布范围都增加、扩大,不需再“被保育”。

生态摄影师钟荣峰也认为,族群数量虽变多,但不能排除因失去法令保护而被捕捉的可能。

事实上,网路宠物讨论版上,最近已有网友公开“征求”饲养莫氏树蛙、台北树蛙,而“台湾特有种”也代表着它们在国际宠物市场上的稀有性,担心可能成为国际宠物市场交易的新目标。长期关心花莲地区莫氏树蛙族群的花莲县马太鞍湿地教育协会说,失去了野保法的保护伞,这些动物的命运岌岌可危。

这波保育类拟除名的名单中,也有多个物种属于台湾特有亚种、族群量稀少的野生动物,包括红竹蛇、台湾赤炼蛇,因颜色及外型很讨喜漂亮,据闻宠物业者也摩拳擦掌,打算引进贩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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