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朱虞夫父子案重審 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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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今天早上9:30分,浙江杭州民主黨成員朱虞夫與兒子朱昂案在杭州中級法院開庭重審。朱虞夫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我們堅持做無罪辯護,從罪與非罪角度,堅持我們以前的辯護觀點,不應該認定他們構成犯罪,從這個角度進行辯護。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擇日宣判。」

律師做無罪辯護

2008年3月14日,杭州中級法院通知家屬,該案經法院查明適用法律錯誤,提起再審,原定於3月24日在杭州中級法院開庭再審,後又改成3月28日上午開庭。3月27日,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莫少平、丁錫奎律師到浙江省杭二監會見了正在服刑的朱虞夫,討論開庭再審的相關事宜。

莫少平認為,這個案件是杭州中院院長發現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經過杭州中院的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作為再審的條件,提起再審,從我們角度理解,你認為適用法律錯誤,罪與非罪,或者此罪與彼罪,本來是這個罪,你認定是那個罪,類似這方面都可以從法律這方面去認定為適用法律錯誤,我們堅持以前的辯護觀點,不應該認定他構成犯罪,從這個角度進行辯護。

「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沒有出示證件和表明身份,這是執行公務的最大瑕疵,同時過度使用暴力,把朱昂的手反扭到背後,將他摁倒在地,頭部流血受傷,在這種情況下,朱虞夫看到後,跑過來,無論是推或打了警察一下,這種行為即便你認為涉及到「妨害公務罪」,這也是非常輕微的,不應該認定成犯罪。」

律師不認同控方的觀點

2007年4月18日下午4點多,警察到朱家欲抓走湖北民主黨成員胡俊雄,胡沒有開門。朱昂下班回家時,拒絕給警方開門,朱虞夫隨後趕到,雙方發生爭執。朱虞夫父子遭警察毆打並被帶走。胡俊雄則長時間被警察圍堵在朱昂家。

當天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朱虞夫父子拘留,一個月後朱虞夫被判刑2年,朱昂被判刑1年半,緩刑2年。

朱虞夫的妻子蔣杭莉說:「今天只有我和朱虞夫的妹妹參加旁聽,庭上有20多個都是法院的人。比較關心老朱的人,全部被當局監控在家裡。」

莫少平指出,公訴機關從另一個角度講適用法律錯誤。檢方說朱虞夫當初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了七年,出獄後,還在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期間,現又涉及「妨害公務」的事,對方檢察官認為沒有很好在剝奪政治權利這方面給認定。

莫少平表示,「我們認為檢方的說法不對,你認為「妨害公務罪」構成的話,確實是剝奪政治權利期間涉嫌犯的罪,你提起再審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主要不是檢查機關抗訴的話,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法。在再審期間提出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法院應該拒絕接受。所以我們不同意檢方的做法。」

朱虞夫在庭上做了自我辯護,他認為,警察認識他的兒子,在認識情況下,還不斷盤問他,還採取過度暴力是不對的,警察提供的證言是虛假的;警察在寫案件報告過程中,把他兒子說成民主黨成員,完全是一種造謠;如果通過再審,確實可以糾正這個案件,他認為確實是中國和諧社會、是民主法制的進步。

蔣杭莉表示,律師辯護得很好,很激烈。最後朱虞夫在庭上為自己做了陳訴,但講到一半,就被法官打斷,不讓他念下去。

對於此案結果的預期,莫少平表示,這個不好過於樂觀,因為檢查機關從那個角度提出適用法律錯誤,他們從無罪角度提出適用法律錯誤,最終還要看法院的最終裁定。

朱虞夫的朋友遭到警告禁旁聽

朱虞夫的杭州朋友在開庭前,已遭到當局的警告和談話,不許他們參加旁聽。今天只有杭州的維權人士鄒巍和毛慶祥的太太胡曉玲到現場聲援。27日下午四點多,杭州民主人士魏楨凌被當地公安約談,直到晚上12 :30分才回到家。

魏楨凌表示,今天有四個人在家門口看著,不准去法院。昨天下午找他過去談話,「主要是要他以後不要關心這些事,為了你好,你不要跟民主黨成員和泛藍的人接觸或參加他們的活動,在這樣下去,我們也沒辦法,這是上面的意思……」

現年54歲的朱虞夫是浙江民主黨創辦人之一,因從事民主活動,於1999年被杭州公安部門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7年,2006年9月15日出獄。出獄後,因生活困難,他向原工作單位杭州市上城區房管局要求恢復工作,遭到拒絕。今年3月「兩會」期間,曾被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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