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指定項目專款成為總統競選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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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申華2008年3月28日華盛頓報導)美國國會議員合法行使的“指定項目專款權”是總統大選中涉及的一個問題。監督國會運作的團體呼籲提高這一權力的透明度,杜絕腐敗。評論人士說,這是完善國會民主制度的需要。

*參眾議員為選區撈取利益*

在美國國會預算撥款過程中,議員可以合法地提出“指定項目專款”。指定項目專款的特點是無須通過辯論,就有可能被放進撥款議案的附件,提交給行政部門“參考”。納稅人的稅款大量是通過這種方式花掉的,而且誰的政治影響大,誰為自己選區帶來的利益就越大。

“納稅人爭取真理”(TCS)是設在首都華盛頓的一個跨黨派的國會監督機構。該機構不久前發表報告,介紹了三大總統競選人在指定項目專款問題上的情況。

華盛頓郵報說, 在2007財政年度的各項撥款議案中,民主黨參選人希拉里.克林頓為她所代表的紐約州爭取到3億4千萬美元的工程項目。為此,她成為參議院中獲得項目專款最多的10名參議員之一。

另一位民主黨參選人奧巴馬2007年獲得專項撥款資金9100萬美元,是數額最少的25名參議員之一。而即將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亞利桑那州參議員麥凱恩,則是堅決反對議員項目專款權的5名參議員之一。

指定項目專款是怎麼一回事?安.帕特瑙德是“美國人爭取繁榮”組織的女新聞發言人。

她說:“議員爭取獲得指定專項撥款並不是非法。專項撥款沒有法律約束力,因為它只包含在法案的附件中,而不是法案正式內容,行政部門對指定專項撥款不予認可,完全合法。”

*問題在於無法得到監督*

帕特瑙德說,儘管指定專項撥款的做法合法,但是通過這種途徑獲得的撥款沒有得到監督。他說:“這種花錢方式是一種躲避監督的隱蔽行為。”

比爾.尼爾森在“公眾公民”組織內專門研究指定專項撥款權問題。他說,指定專項撥款可能是議員回報地方競選支持的方式。

他說:“問題是,指定專項撥款實質上成了國會議員給予某些公司合同、而無須競爭的一種方式。國會議員可以通過操縱手段,將有關業務轉給自己選區內的一些公司。”

尼爾森還說,誰在國會中的權力和影響大,誰就可能獲得最多的專項撥款,這就是為甚麼希拉里能夠獲得最多這類撥款。

他說:“指定專項撥款運作方式的滑稽之處在於,獲得最多專款的人,是那些在撥款委員會決定如何使用納稅人金錢的人。這些人獲得了大部份專款。民主和共和兩黨的領導人似乎也獲得很大數量的專款。”

國會監督機構的帕特瑙德和尼爾森說,國會撥款議案中往往被塞進大量指定專項撥款請求。1996年撥款議案中的指定專項撥款高達2700件;1987年里根總統曾經否決了附帶187項指定專項撥款請求的“公路撥款法案”;2008年財政年度,國會議員的指定專項撥款請求總額高達180億美元。

*被認為是腐敗溫床*

指定專項撥款被認為是腐敗的溫床,尼爾森說:“指定專項撥款是布什總統國情咨文中談到的一個重要問題。三位總統候選人也都表示,要取消指定專項撥款的做法。公眾對專項資金問題非常氣憤,尤其在得知他們納稅的錢不是被白白浪費,就是被用錯地方的時候。”

尼爾森稱,有了監督,腐敗就能得到抑制。他說:“如果有了透明度,國會議員想獲得指定專項撥款時,選民就能就此表態。但只有實現透明才能做到這一點,這是制度本應該做到的。”

上述國會監督組織的人士都表示,不能否認,議員對選區內所需的撥款以及建設項目要比別人更有發言權,指定專項撥款方式的確成就了一些地方的發展,不能對歷史沿襲下來的這種撥款方式一概否定。問題是, 加強撥款監督程序,改革指定專項撥款方式的運作,並不影響資金的正確使用,而只能使國會的民主運作程序更加完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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