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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松绑券商财富管理 12家券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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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四日电)为提升证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竞争力,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再度放宽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范围,可接受客户委托,替客户执行资产配置,有12家券商符合申请资格。

金管会于2005年开放券商承作财富管理业务,不过仅限于替客户规划、建议,例如建议客户该如何投资,但客户必须自行去相关投信公司开户、下单,因手续繁琐,导致目前可承作财管业务的18家券商,相关业务量很低。

金管会表示,为使银行、保险、证券业者能公平竞争,今天预告修正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公告七日内,业者、民众若有意见可向证期局提出。

金管会说,将开放经营财富管理的券商可受客户委托,以财富管理专户替客户执行资产配置,范围包括外国有价证券及国内各项金融商品,如债券附条件交易、国内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结构型商品及证券化商品等。

金管会表示,证券商须符合信用评等达相当于中华信评TwA-级以上、净值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资本适足比率须达200%等,才符合新业务资格,预计有12家券商符合资格,包括富邦、群益、大华、日盛、兆丰、统一证券等业者。

金管会证期局官员解释,修正相关办法后,客户若有投资下单需求,可直接将资金汇到券商的财富管理账户,指定投资项目,券商将以券商名义购买,但投资所得、或未交易完成的资金,将进入客户独立的子账户。

官员解释,客户资金在券商账户停泊若超过三天,将自动汇回客户账户,保护客户安全,透过券商名义下单,也能保护客户的资金动向隐私。

金管会表示,券商若要替客户执行资产配置,接受客户委托的总金额有上限,以证券商净值4倍为限,并需按每月月底客户委托总金额1%,提拨营业保证金,但提拨上限为1亿元。

金管会表示,交易国内金融商品时,常需分别开立不同账户,经这次修正后,证券商经营财富管理业务,将大幅简化分别开户的繁琐手续,满足客户一次购足之需求。

金管会表示,为确保证券商财富管理业务人员依规定向客户说明投资风险,一并规范证券商应留存与客户沟通过程的动态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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