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龍:監獄好勝敬老院

——反丁玲筆法,書獄中奇事

李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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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去年12月1日,我被從貴州省「黨」安廳看守所轉押到了畢節地區看守所,這是畢節地區最大的看守所之一。

自2005年開始的,一年多刻骨銘心的牢獄生活,早已大大地開闊了我的視野,增長了我的見識,改變了我的思維方式。

其中最為新奇的幾樁事例,也讓我最為深刻地感受到:社會主義制度就是比資本主義制度優越,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就是比其他任何政黨先進。

具體地說,這個深刻的感受就是:社主制度就是好,監獄好勝敬老院!

早在關押在貴州省「黨」安廳看守所時,就曾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一則奇聞。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因為犯盜竊罪,被廣東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古稀老人偷東西被判刑,這,本來就很吸引眼球的,但更具備新聞眼的是,當這位老人聽到法官宣判的刑期「只有」一年時,竟然大失所望地說:只判我一年刑啊,能不能多判我幾年啊?

老人對判決結果的「畸輕」不滿,是有其特殊原因的。他是個孤寡老人,老無所養而又別無他法,在權衡利弊輕重之後,他選擇了偷盜——入獄——判刑——在牢房 「安享晚年」的曲線救己的道路。因為此前,他進過監獄,完全知道監獄的種種「好處」:住不要錢的房屋,用不要錢的水電,吃不要錢的飯菜,我這種風燭殘年,人不理、狗不聞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老厭物,到哪裏去找這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敬老院啊!

有人可能會質疑:這是為了佐證你們的監獄管理有多麼的先進文明,你們的公僕有多麼的盡職盡責,你們的法制有多麼的與時俱進而編造的假新聞吧?再說,沿海廣東的監獄好得如此的無以復加,你烏蒙山區的監獄,難道也同樣好得讓犯人樂不思蜀了?

嘿!不服氣,是吧?告訴你,時代不同了,沿海能做到的事,我們內地也能做到,並且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涉嫌故意傷害致死人命罪被關進某縣監獄,經查證,對方之死與花甲老人無關。誰知釋放老人那天,怪事發生了:老人不但死活不願意離開監獄,反而還有悖常情地一再懇求獄警讓他留下來:一輩子不出去都行。七說八說就是不開竅,獄警指著老人發火了:想讓你進來,你不想進也得進;想讓你出去,你不出也得出——來人,給老子把這個老東西抬滾出去!

曾與花甲老人關押在一起,如今與我關在一起的一個犯人說,早在知道自己有可能無罪釋放時,老人就顯得惴惴不安,對獄中生活戀戀不捨了。儘管看守所吃的是一泡湯就會浮起一層苞谷麩子的「沙沙飯」,但老人常常心滿意足地說,他家的土地又少又貧瘠,他臉朝黃土背朝天,一年日曬雨淋苦來的糧食,只夠一家人吃半年。好多時候,他們家連菜也沒有吃的,只能用鹽水和著辣椒拌了包谷飯吃。自進看守所以來,不用起早貪黑,不用背背挑擔,不用日曬雨淋,不會挨凍受餓,這是他記事以來吃得最「敞嘴」,過得最清閒的大好時光。講述的人特別強調說,老人絕對不是說玩笑話,也不是耍賴皮想敲詐政府幾個補償費,他沒這個意識,沒這個見識,他真的想留在看守所,天天有飽飯、頓頓有清閒飯吃呢。

見大家聽得津津有味,另一個犯人也講了一個類似的奇聞。某勞動號四川籍犯人刑滿那天,也不離開關押他的看守所,他一再懇求看守所對他「就地安置」:沒有房子住,沒有飯吃,我回去,日子未必比這裡好過。干原來的活,吃原來的飯菜,住原來的「房間」,都行,只求你們行個方便,讓我留下來就行!

好說歹說不聽「人話」,看守只好叫其他勞動號的人把他「請」出了看守所。

以上活生生的事實說明了什麼?它雄辯地說明,經過中國共產黨及正確其領導下的政府和人民五十餘年堅苦卓絕的努力奮鬥,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已經取得了翻天覆地、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一滴水能夠折射太陽的光輝,監獄好勝敬老院,這從一個側面折射了社會主義制度無與倫比、無以復加、無可匹敵的優越性。更是折射了中國司法制度無須改進、無可言說、無可指責的高度文明進程。無疑,這給了「國際反華勢力」,給了「海內外敵對勢力」一記響亮的耳光。

有人會在私底下——量你也只敢在私底下——嘀咕:怎麼大作家丁玲在高樓林立的美國漫哈頓街頭見到一個流浪老人,回到中國大陸後寫了篇上了中學課本的《漫哈頓街頭夜景》,說那反映了資本主義制度的罪惡,我們這裡老、弱、病、殘、貧等流浪者隨處可見,年老體衰老無所養者把常人惟恐避之不及的監獄當作「養老院」,反映的卻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呢?你李元龍近朱者赤,在藏污納垢的監獄關蛻化變質了吧?什麼混帳邏輯,什麼強盜邏輯?

答曰:不要只盯住消極的一方面,而要多放眼積極的一方面,就這樣的眼神;以好的作品來鼓舞、引導、教育人,就這樣的實質內涵;化腐朽為神奇,就這樣的現代版本。

或者說,這就是中宣部思維,這就是新華社文體,這就是丁玲筆法!

2007年4月11日獄中筆稿
2008年3月1日電腦打字
首發《自由聖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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