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席喜編譯報道)以試車為名,私自駕駛尚未購買的新車穿行澳洲5日,30歲的墨爾本男子陸譚台(譯音Tam Thai Luu)被指控非法使用車行價值超過兩萬元的新車。
據澳新社報道,福蘭克斯頓(Frankston)車行老闆麥肯奇(Ian Mackenzie)告訴記者,當他得知被告開著這輛嶄新的價值4萬澳元的本田雅閣轎車,橫穿澳洲大陸,總行程達6,200公里的時候,幾乎不能相信這是真的,甚至連維省的警察都感到吃驚。「幸運的是這輛新車沒有受到任何損傷,只不過多跑了些公里數,也許這種事是車行無法完全避免的。」他說。
涉嫌男子上星期五和麥肯奇車行的一位職員交談了20分鐘左右,使這位職員確信他非常想買這輛本田新轎車,並想試開一下。他填寫了所有需要的表格,但在那位職員還沒有來得及坐進這輛新車之前,他就把車開走了。「他看起來像是一位可信的紳士。」麥肯奇說,「他當時就站在攝像機前,並不在乎被攝像機錄下來什麼。」
據稱,陸譚台從墨爾本開到阿德雷德,然後又到北部行政區的台南特灣(Tennant Creek)– 路程相當於從倫敦到伊斯坦布爾。他在台南特灣南邊5公里處因加油不給錢而被捕。陸譚台3月7日在愛麗絲泉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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