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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小火車接連脫軌 透露不尋常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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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十三日電)阿里山小火車今天下午再度脫軌,這是半個月以來第三次脫軌事件,由於阿里山三合一BOT案將於六月移交民營,因此引起外界諸多聯想,民進黨籍立委張花冠也認為不太尋常,應該追究行政責任。

阿里山小火車繼三月三十日、四月一日連續脫軌之後,嘉義林管處原本將責任歸咎於「外力因素」,第一次說可能是火車行經土坡時,因為前方四節車廂經過時造成震動,引發土石滑落,土石剛好落在鐵軌上,因此造成脫軌。

第二次脫軌時剛好阿里山區下雨,林管處又將責任歸咎於「天雨路滑」;今天下午的脫軌意外,林管處更低調的表示,現場有三公尺的金屬磨擦痕,好像又要歸咎於「外力因素」,至於是否有涉及人謀不臧,或有其他更大的內幕,林管處則是一貫的低調,令人諱莫如深。

根據林管處的「官方說法」,前兩次脫軌的列車廂,去年十二月九日才進行二級保養,保養時效未超過四個月,因此排除是機械故障;但林管處也否認是人為破壞,因為如果有人在鐵軌上放置障礙物,火車脫軌的應該是最前面的車廂,而不是第五節及第七節車廂。

有了前兩次脫軌的前車之鑑,林管處認為可能是「八節聯控」車廂惹禍,於是將八節車廂拆開成兩列火車,每列四節,相隔十五分鐘發車;但是今天下午再度脫軌,顯然與林管處的「專業判斷」有很大的出入。既然不是機械故障,也不是「八節聯控」列車惹禍,那原因究竟為何?

由於阿里山小火車接二連三脫軌的時間,與移交民營的時間僅隔約兩個月,因此引發外界諸多聯想,有人認為是民營單位不願接手森林鐵路這個「賠錢貨」、「燙手山芋」,也有人說是基層員工不願意民營化而「搞軌」,更有人繪聲繪影的說,是基層員工不滿上級採購案而搞軌。

但林管處卻將這些傳言斥為無稽,因為阿里山「三合一BOT案」是經過合法程序,於2006年元月通過民營化招標,由民間業者取得阿里山鐵路及沿線各場站的委託經營OT(營運、移轉)案、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二點二公頃興建國際級觀光大飯店BOT案、嘉義市北門車站零點九公頃土地開發案。

這項民營化方案,最後是由嘉義宏都建設以唯一參與投標者,取得三十年經營權,預計投資新台幣十七億元進行三合一開發案。但是,民營化定案之後,各項負面傳聞卻甚塵上,包括員工指控移轉民營之前,林務局大手筆投資新台幣數億元進行採購案,根本是假民營化之名,行圖利財團之實。

阿里山鐵路平均每年營運支出三億元台幣,但收入卻不到一億元,民間公司在商言商,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哪有人願意拿白花花的銀子,無端的去砸這個「錢坑」?

聞名中外的阿里山森林小火車,有著獨特的「螺旋狀」爬升設計、「之字型」以退為進的獨特設計,卻在半個月內接二連三脫軌,這是阿里山鐵路通車近百年來聞所未聞的事,林務單位前兩次僅以「外力因素」輕輕帶過,難道真的沒有人謀不臧的因素存在?

張花冠表示,阿里山鐵路一次、兩次脫軌,可用「意外」、「自然因素」來解釋,但接二連三發生脫軌,實在說不過去,也透露出不尋常的訊息,應該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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