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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匯兌修法 藍營版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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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日電)在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未提異議情況下,立法院院會今天將中國國民黨團提出、攸關人民幣匯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除國民黨團提出修法版本,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盧秀燕與李紀珠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內政委員會四月二十九日初審後決議,待五月二十日新政府成立後再審議。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昨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原本希望黨團版草案付委後,再與其他兩案一起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二讀前併案協商,但與民主進步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聯繫後,對方還是希望在委員會審查,那就等五月二十日後再審議。

國民黨團版草案規定,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或建立雙邊貨幣清算機制後,其在台灣地區之管理,準用外匯管理條例有關之規定。

草案規定,雙邊貨幣清算協定簽訂或雙邊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前,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不得在台灣地區買賣、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但台灣地區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經中央銀行會商金管會許可者,得於指定之地點,試辦大陸地區發行貨幣買賣之業務。

盧秀燕版草案規定,「雙邊貨幣清算協定簽訂前,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不得在台灣地區買賣、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但台灣地區金融機構經中央銀行會商金管會許可者,得於指定之地點,試辦大陸地區發行貨幣買賣之業務」。

李紀珠版草案則規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會同中央銀行訂定辦法,許可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入台灣地區。除條例另有規定,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在台灣地區之管理,準用管理外匯條例有關規定。

此外,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提出「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縮減十九位考試委員為七位,並由考試委員兼任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也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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