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外国学生延长实习期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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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编译)4月初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出台某些专业外国学生实习期可从一年延长至29个月的新规定,虽说延长实习期可缓解H-1B签证的紧张状态,一些外国学生担忧新规具体实行细节,美国公民及移民局(USCIS)近日公布了一些关于这项新政的答疑。

为了能吸引并留住外籍高技术人才,保持美国在全球的竞争能力,美国国土安全部(DHS)4月4日公布一项临时政策:参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雇员身份电子核实(E-Verify)计划的雇主所雇用的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类(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ematics,STEM)持F-1非移民签证学生的实习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可从12个月延长至29个月。

通常持F-1签证的学生在实习期间申请H-1工作签证,然后申请绿卡。然而,目前国会给予雇用外籍技术人才的H-1B工作签证的名额只有65,000个,今年从4月1日至7日移民局收到16万3千份H-1B工作签证申请,其中超过3万1千2百件属于高学历H-1B申请。

为了解决在拿到H-1B工作签证之前,F-1学生签证就已经到期的学生所面临的困境,新的临时政策为申请H-1B签证待批期间的学生自动延长其在美停留期。

在学生的授权停留期( authorized duration of status)内并在H-1B申请接收期间递交H-1B申请的学生,如果H-1B申请被接受并获批准,可自动将身份延长至今年9月30日。授权停留期包括:课程学习期,毕业后的实习期和60天的离境期(grace period)。在此期间,如工卡已经到期,可保持合法身份,但不能打工。如果H-1B申请被拒或撤消,则不能延期,而是只有60天的在美离境期。如果是因为被发现身份不合法、造假或失实而申请被拒,则须立即离开美国。

在实习和自动延长身份期间,无业时间不能超过90天。如果OPT延期,包括多延长的17个月实习期在内,无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0天。OPT不在资格合格(eligibility date)期内前不得工作。

如果在获准的实习期结束前就中止工作,雇主需在学生中止实习的48小时内通知学生I-20表上注明的指定学校官员。中止工作是指雇主知道学生雇员离职,或学生连续5天没有上班。

学生在更换姓名、职业、个人信息或通讯地址、中止或改换雇主的10天内需向学校的指定官员报告,并从OPT延期开始后每6个月向学校报告一次,以保证学校的记录正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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