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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邱黃請辭 離職金算法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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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七日電)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為十億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疑案下台,外界質疑是否為行政院長張俊雄指示,張俊雄今天指出,「我們大家都有共同意見」,既然邱義仁已成被告,應負政治責任。此外,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說,邱義仁在內閣總辭前自動請辭,其可請領的離職金算法並無不同。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不過三千萬美元建交合作款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已分案偵辦。邱義仁遭列被告並限制出境,邱義仁與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昨日均請辭下台。

外界質疑邱黃等人決定請辭,是否是張俊雄指示。張俊雄在行政院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邱義仁與黃志芳原是告發人,以證人身分出庭,如果政府官員發現不法主動告發,行政院就馬上將官員停職,那以後怎麼處理?再加上以往要政務官停職,都要到起訴、交保等階段。

張俊雄說,後來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中有人被告貪瀆罪,身分已轉成被告,那就應當負起政治責任。媒體追問張俊雄是否希望邱義仁辭職?張俊雄說,「我們大家都有共同意見」,邱義仁在昨天記者會上也說,他現在已經由證人轉為被告。

張俊雄指出,這是行政院一貫的作法,沒有什麼突兀的地方。行政院要求追人追錢追真相,更需要追責任,政院沒有改變作法。

此外,邱義仁、黃志芳等人相繼請辭後,牽涉到退職金領取問題。媒體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詢問謝志偉指出,涉及總統當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余文因案被判刑,過去公務生涯的退休俸也沒有了,邱黃兩人是否比照辦理?

謝志偉說,余文是被起訴判刑確定,與黃邱兩人目前的情況並不一樣,邱黃兩人在內閣總辭前自動請辭,其可請領的離職金算法並不因此而有所不同,外傳邱黃不辭職是為了領退職金,這應屬謠言。

謝志偉指出,黃志芳在2006年以後擔任政務官,從2006年到2008年五月六日,他可以領取「政務人員離職儲金」;至於邱義仁可以領取2000年到2003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這段期間的「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至於2004年一月一日之後的任職資歷則因為2004年修正公布「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邱義仁因為不是軍公教轉任的政務官,不能提領政務人員離職儲金,所以2004年後的政務官年資無法計入退職金計算。

至於邱黃兩人可以領取的退職金總額,謝志偉說,這必須經過換算且涉及個人隱私,行政院無所悉。此外,謝志偉也說,若來邱黃兩人若被起訴判刑,是有可能影響到離職金或退休金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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