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吁中國人大調查四川地震局瀆職

【大紀元6月18日訊】

關於請求全國人大成立四川汶川大地震特別調查委員會
和舉行聽證、質詢國家地震局領導的動議書

尊敬的吳邦國委員長:
您好!

四川大地震舉國悲痛,引起了全世界人們的關注,它給中國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是無法估量的。新近香港亞洲週刊記者江迅和深圳作家朱建國,都先後以記者和作家的良知對國家地震局在此次大地震中的瀆職和瞞報行為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國家地震局就「事情的真相」至今沒有給出正面的答覆。為了讓全國人民瞭解事情真相,我們認為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7條、41條和71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組織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法》第2條、第5條和第9條2款,對國家地震局進行質詢。為此,我們請求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對汶川大地震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同時我們也希望國家地震局能夠遵照憲法、人大組織法和信息公開法,向此特別調查委員會如實答覆以下問題:

一、汶川大地震發生時國家地震總局局長陳建民是否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

二、中國地球物理學會天災預測專業委員會是否以該協會的名義向國家地震總局預報過四川可能發生大地震的報告?

三、5月12日之前國家地震總局是否接到過有關四川大地震的分析、預報?

四、耿慶國、陳一文是否向國家地震總局匯報過他們預測的報告?

五、汶川大地震後國家地震局是否隱瞞了上述信息?

我們之所以請求全國人大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對國家地震局的瀆職和不作為行為舉行聽證和質詢,其目的就是避免類似的悲劇在中國重演,還近7 萬多個生命和那些傷殘人以公道,推進中國憲法所規定的依法治國的民主政治進一步向前發展,向世人彰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精神得以實施。

我們希望特別委員會的人員構成能夠來自社會各界,為了使特別委員會能夠公平、公正、公開的開展工作,我們認為這個特別委員會應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常任代表和人大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監察部、中科院、台灣省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四川的人大代表、死難者家屬推薦的代表和新聞記者共同組成。

我們期待著那一時刻的到來,特此請求!

請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趙巖 俞梅蓀 王均 鄭現莉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

上述請求人僅以個人名義提出動議,均不代表所在單位觀點。我們同時也歡迎所有關心此事的各界朋友簽名支持。

【編者注:趙巖(《紐約時報》北京分社研究員)、俞梅蓀(前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官員)、王均(原「人民日報」海外版高級編輯)和鄭現莉(網路學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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