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吁中国人大调查四川地震局渎职

【大纪元6月18日讯】

关于请求全国人大成立四川汶川大地震特别调查委员会
和举行听证、质询国家地震局领导的动议书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
您好!

四川大地震举国悲痛,引起了全世界人们的关注,它给中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新近香港亚洲周刊记者江迅和深圳作家朱建国,都先后以记者和作家的良知对国家地震局在此次大地震中的渎职和瞒报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国家地震局就“事情的真相”至今没有给出正面的答复。为了让全国人民了解事情真相,我们认为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41条和71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组织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第2条、第5条和第9条2款,对国家地震局进行质询。为此,我们请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汶川大地震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家地震局能够遵照宪法、人大组织法和信息公开法,向此特别调查委员会如实答复以下问题:

一、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国家地震总局局长陈建民是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二、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是否以该协会的名义向国家地震总局预报过四川可能发生大地震的报告?

三、5月12日之前国家地震总局是否接到过有关四川大地震的分析、预报?

四、耿庆国、陈一文是否向国家地震总局汇报过他们预测的报告?

五、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地震局是否隐瞒了上述信息?

我们之所以请求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国家地震局的渎职和不作为行为举行听证和质询,其目的就是避免类似的悲剧在中国重演,还近7 万多个生命和那些伤残人以公道,推进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依法治国的民主政治进一步向前发展,向世人彰显“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得以实施。

我们希望特别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能够来自社会各界,为了使特别委员会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工作,我们认为这个特别委员会应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常任代表和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中科院、台湾省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四川的人大代表、死难者家属推荐的代表和新闻记者共同组成。

我们期待着那一时刻的到来,特此请求!

请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赵岩 俞梅荪 王均 郑现莉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五日

上述请求人仅以个人名义提出动议,均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我们同时也欢迎所有关心此事的各界朋友签名支持。

【编者注:赵岩(《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研究员)、俞梅荪(前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官员)、王均(原“人民日报”海外版高级编辑)和郑现莉(网路学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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