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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同意权案动向 王金平:吴伯雄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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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一日电)外界关注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行使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投票动向,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表示,国民党中央怎么做,“伯公(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自己会处理”。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立法院高层人士表示,开放投票有开放投票的好处,“这时确实有不让部分监察委员被提名人通过的气氛”,国民党中央可个别拜托国民党团成员,不要走到假投票,这么做一定有效,毕竟要三十票投反对票才能封杀监委被提名人,哪有这么简单?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院设监委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为通过。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现有二十七席立委,就算都投不同意票,仍须国民党或无党团结联盟党团三十票挹注,才可能封杀特定监委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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