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為民:給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

—上海臺屬發明者家庭對陳良宇、韓正、陳超賢的控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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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尊敬的胡主席:尊敬的溫總理:

我們是上海長寧區中山公園附近的三涇北宅336號三戶私有房產權利人,房屋總面積約90平方米。因居住困難、該物權產業是由我們三方省吃儉用合夥投資買下來的產權,我們整幢兩層半樓房擁有三本各自獨立的房產權證,戶籍人口六位。開發商是上海市(長寧區住宅發展局)是拆遷人,在2001年7月起對我們三涇北宅地塊實施動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拆遷人和實施單位(上海中房拆遷公司),他們打著舊區改造為名,假藉以市政動拆遷的旗號,用欺詐、虛假、脅迫等不法手段,并以所謂的改善動遷居民住房條件為幌子。其實質為非市政動拆遷,而是進行商業性開發。這是陳良宇、韓正、陳超賢(原長寧區長)搶劫和剝奪我們私有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扣克我們補償安置房款,嚴重侵犯我們的合法人權。

我們三戶家庭共六口人的私房,在2001年12月30日當天,未經我們三戶私房產權人的同意,在沒有簽訂安置協議、未安置任何住房,更未給予我們分文補償費用的情況下,在沒有經過行政載決和政府強制拆遷令的前提之下,上海地方政府僅憑一張沒有落款單位蓋章的「白條」,所謂的非法《空房接管單》,就將我們的房產強行拆除,韓正就是上海房屋拆遷的總指揮。

我們遭遇這樣的不幸之後,就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的兩種途徑進行維權,經過一年上百次上訪區、市兩級政府等相關部門都未曾給予解決的情況之下,又經過一年向區、市三級法院的訴訟。最後除了其中一戶被強拆之後半年給臨時過渡外,其餘兩戶各自獨立產權人一直未獲得拆遷人應給予的任何補償和安置,其中一戶獨立產權人的合法房產竟然被法院判沒了(吃驚)!另一戶獨立產權人至今未獲得分文補償和安置。再經五年去北京上訪、舉報、控告,直至今日未見結果。其全過程真逼得叫我們是「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簡直讓我們巳到走投無路、忍無可忍的地步!這一定是你們中央高層所不希望看到的不和諧之處。

我們三戶受害人家庭當中,其中一戶獨立產權人朱根娣年齡已八十歲的老婦,房產被非法強拆後,直至今日已達七年之久,還無任何分文補償和安置。另一戶獨立產權人顧偉平的合法房產卻被地方三級法院莫名其妙給判沒了!還有一戶獨立產權人之一的顧國平夫婦雙下崗之後,一直從事專利發明和開發工作,他是上海發明協會會員,并先後獲得過國家專利局授予的七項專利權,另外還有幾十項發明創造專利還等待申請和開發。由於遭遇野蠻暴力強拆遷的所引起侵權行為和不公對待,而不得不中斷可能對改善人類生活產生較有影響的創造發明事業。俗話講安居才能樂業,真由於遭到上述不幸,致使該家庭陷入極度的困難,由於夫婦雙方都是下崗無業的低收入者,每月總共收入在陸佰元。三口之家按法規可以享受國家的最低生活保障,但所屬街道卻無故剝奪,後雖經爭取拿到過一年的低保救助款,但由於為了房產被強拆後未獲得合法合理的補償安置之事進京維權,卻又遭所屬街道違法扣除了這樣一筆寶貴(低保救助款)的救命錢!

我們去北京上訪、控告是從2003年起直到現在的五年時間裏又受到韓正市長為首的上海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幹部暴打過三次。在五年的維權過程當中每逢敏感節點(特別是全國兩會、黨代會)期間,都受到來自上海政府和警方的監控,失去人身自由。在這七年不幸生活時間裏,我們過著非正常人所過的日子!

1949年後,上海市政府執政59年,我們的住房沒有得到改善,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們的住房被陳良宇、韓正、陳超賢為首的上海市政府以舊區改造為名搶走。這不僅僅是我們三戶人家的遭遇,這是千、萬戶上訪市民的遭遇。按照陳良宇、鬱知非、陳超賢、殷國元等人的量刑標準,上海市有一部份局級以上和處級以上幹部都涉嫌犯罪,韓正在位,上海的土地、司法、金融黑幕就揭不開。尊敬的胡主席、溫總理請您們真正聽聽上海普通老百姓們的呼聲。還我房屋!還我土地!還我人權!還我公道!(待續)

受害人:朱根娣、顧偉平、顧國平、樂為民、顧延文、顧靜妮@(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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