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汽燃費改革 毛治國:納入能源稅從源頭課稅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五日電)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首度對汽車燃料費爭議表達立場,主張改變末端課稅的現況,將每年新台幣四百五十億元汽燃費納入「能源稅」徵收,從源頭課稅,目前列為免徵對象的客運業和計程車業可透過退稅維持免徵。

至於立委主張將貨運、遊覽車、小汽車和小貨車租賃業納入免徵對象,毛治國表示,會儘量與立委溝通。他認為,貨運業等可透過調整收費反映成本。

毛治國說,民國五十年代曾實施汽燃費隨油徵收,結果地下油行氾濫,客觀現實是非常複雜,因此,交通部主張從源頭徵收。能源稅是總統馬英九的競選政見,交通部已建議將汽燃費納入能源稅。

交通部路政司長許俊逸指出,能源稅是在原油進口或煉製時課稅,製成貨品的售價可能反映稅金成本,因此,能源稅和隨油徵收都是用多少付多少,但能源不易走私,從源頭徵收可避免隨油徵收造成地下油行氾濫的後遺症。

他表示,每年四百五十億元的汽燃費收入大多用於道路養護,部分用在監理和道安,未來若改納入能源稅,還要討論稅收如何分配。

許俊逸說,交通部希望財政部能將固定比例的稅收用在道路養護和鼓勵發展大眾運輸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