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擬強制商店衛生間對公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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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在多倫多的商店裡找廁所被拒,可能很多人都有過這種不愉快的經歷。公眾的投訴已經促使市府的標準及許可證委員會(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通過一個提案,強制商店向公眾提供衛生間。

市府標準及許可證委員會主席莫斯客(Howard Moscoe)在7月4日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委員會的這個提案將於10月召開公眾聽證會,11月將在市議會討論。

如果這個提案通過並成為法規,店主必須將其衛生間對公眾開放,並有路牌指示衛生間的位置。

「到時,市府的檢查員會到各商店做檢查及認證,然後我們會給商店6個月的時間去實施有關規定。」 莫斯客說。

據莫斯客介紹,安省政府從1976年開始實施的一個對建築物的管理規定,要求超市和商店必須同時給僱員及公眾提供衛生間。但是,大部分的商家都沒有遵從這個規定,而是把衛生間變成了僱員專用。

多倫多華人社區的商家也有類似的做法。記者今天就在太古廣場附近看到一家餐館門上,白紙黑字用中英文寫著:洗手間只供食客使用。

一名移民多倫多10年的周女士告訴大紀元記者,有一次她在唐人街買完點心後想上廁所。店員問她,點心是帶走還是在店裡吃,她說帶走,店員因此拒絕給她使用店裡的衛生間。

周女士說她也有幸運的時候。有一次她到一家寫明「洗手間只供食客用」的餐館,問服務員能否使用衛生間換衣服,服務員同意了。

有些商店雖然允許公眾使用衛生間,但使用者說,店員的態度使他們感到很不舒服。

「他們沒有權力那樣做。」 莫斯客說,「我們提出修改物業標準法規(Bylaw),要求他們把衛生間向公眾開放,並有路牌指示。」

有些商店的店員則認為,使用店裡的衛生間,買些東西是應該的,即使是只買一塊餅乾也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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