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試院人事同意權審查 藍委建議任期減為四年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七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討論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吳育昇等人表示,將提案修法把試委任期由六年減為四年,以有效轉換國家考權業務;建議修改試委資格規定,試委審查除書面資料,應增加面談及公聽會次數。

立法院上午舉行考試院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吳育昇與會表示,六年後,監委加試委高達五十位被提名人一起重新審查,屆時行使同意權的國會負擔會過重;他已審慎考慮提案修改考試院組織法,將試委任期從六年調整為四年,以有效轉換國家考權業務,符合時代環境變遷。

關於試委資格,吳育昇說,考試院組織法試委資格中包括「曾任考試委員聲譽卓著者;曾任典試委員長而富有貢獻者;以及學識豐富,有特殊著作或發明,或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各項規定籠統,有邏輯及政治上的問題,應加以修正。

與會的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表示,立法院審查試委被提名人的時間過於匆促,應延長審查時間;審查時,除書面資料,應增加公聽會次數,並舉行立委與試委被提名人面談。

另外,與會的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指出,試委提名人專業領域應涵蓋國內公務人員考試各項類別;以今年高等考試三十八項類別為例,此次試委被提名人中,就缺乏符合導遊領隊及鐵路交通兩項考試的專業人才,建議應補提符合這兩項考試的試委人選。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陳德禹表示,試委審查至少應給立法院一個月以上的審查時間;審查過程中須徵詢輿論團體及社會各界意見領袖的意見,並舉行面談,根據被提名人的品格操守、才能、專業知識,以及過去的經驗及表現審查。

立法院今天下午以及九日、十日,將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第十一屆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以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聰智等二十人的同意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