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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榮擬修法 追繳公職人員來源不明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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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十八日電)因應前總統陳水扁海外鉅款風波,各方呼籲立法院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將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增訂有期徒刑的科刑依據,並沒收、追繳或追徵申報人來源不明的財產。

民進黨重大議題擴大協調會報決議把「財產來源不明罪」列立院黨團優先法案,蔡同榮明天上午將召開「修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讓公職人員財產更加透明化」記者會。

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二條規定,若申報義務人故意隱匿財產,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蔡同榮打算提案增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罰金,以遏阻申報人的僥倖心理。

另外,如果申報人對於來源不明的財產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處以新台幣十五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蔡同榮打算提案增訂「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而申報人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應一併沒收、追繳或追徵。

陳水扁夫婦爆發海外設置帳戶事件持續延燒,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表示,這是政治鬥爭,而民進黨多人拿過陳水扁捐款。

對此,前民進黨籍立委李文忠受訪指出,黨內同志參選,黨主席幫忙募款,陳水扁兩次參選總統,黨內大部分同志也幫忙募款,這些都是天經地義。替陳水扁打仗時所募得的經費依法是公款,若有剩餘要上繳,但如果是個人參選立委,選舉的剩餘款依法是自己的,但多數都沒什麼剩餘款。

他透露,最近兩次參選立委,身為黨主席的陳水扁都有捐款給他,但陳水扁兩次總統大選,他也幫忙陳水扁募款,金額超過陳水扁捐給他的五倍以上,他感謝陳水扁但也毫無愧疚。

李文忠說,民進黨內同志面對陳水扁這起弊案,或多或少都是「共犯結構」,反省才是誠實面對的態度;至於其他的案件,有些是事實、有些是污衊,他支持蔡英文交給廉政委員會主動明快地處理,因為與其讓檢調辦案,或讓國民黨政府爆案,不如民進黨自清,被污衊的同志也可以透過廉政委員會還回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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