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時政焦點論壇:對楊佳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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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大紀元悉尼記者站報導)7月26日,《悉尼時政焦點論壇》與中國大陸的網友連線,就傳媒自由、北京奧運和楊佳事件等熱門話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該次論壇由中國問題研究學者陳弘莘博士主持,自由主義法學家、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發起人袁紅冰教授、歷史學者李元華、民主人士高健和方圓等應邀連線發言。在論壇進行中主持人收到一位名為「古錦濤」的發來的恐嚇信息,但這並沒有能阻擋網友們對時政問題暢所慾言,發表自己的看法。

以下是悉尼記者站整理部份錄音,以饗讀者。

袁紅冰說:幾千年前,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就對法律作出了良法和惡法的區分。他認為良法才是符合自然理性的,也是人們應該遵循的,而惡法是特權之法,惡法是對人的自由的嚴重侵犯,因此人們應該摒棄惡法。對於良法和惡法的這種區分,在古羅馬的法學家那裏又得到了進一步發展。

除了理論之外,回顧人類的法律實踐,我們也可以發現在人類的法律實踐中,至少存在著兩種法律。一種是維護一小部份特權利益的殘忍至極的專制的法律。這種法律對於社會來說,對於自由來說,對於基本人權來說,是專制惡法,是應當廢止的法律,而不是應當遵守的。另一種法律實踐是以主權在民為精神原則的,以正義為基礎的自由民主的法律。現在中共暴政的法律屬於哪一種法律?中共暴政的法律是人類歷史上極權專制惡法的最經典的表述。在這種專制惡法之下,人們沒有自由。人們只能是精神奴隸和政治奴隸。理由可以指出很多。剛才我已經講過,從中共憲法的序言的兩個規定,就可以看出中國人在中共法律的面前只是精神奴隸和政治奴隸。這兩個規定,一個是中國人必須遵守馬克思列寧主義,必須服從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指導。另外一個是,中國人必須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第一個規定把中國人變成精神奴隸,第二個規定把中國人變成了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奴隸。這樣一種把中國人變成奴隸的法律在本質上是專制惡法,是必須予以廢止的。

從中國的歷史上我們可以看到中共暴政建政以來的半個多世紀以上的歷史中發現,中共暴政幾乎每時每刻都在以專制惡法的名義摧殘自由人權,都在以專制惡法的名義實行對人民的反人類罪行的犯罪。比如說,89年的「六四」事件,中共暴政出動了幾十萬大軍佔領了自己的首都,用坦克和機槍血腥地屠殺手無寸鐵的市民和學生。這樣一場嚴重的反人類罪行在中共暴政來說是符合中共的所謂「戒嚴法」,也符合中共的所謂「憲法」。人們都說文化大革命時期沒有法律,那是錯誤的。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共暴政的法律仍然在發揮作用。我今天看到一篇介紹李九蓮烈士事跡的文章。她就是根據中共當時的法律以現行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的。這位女烈士在被槍決之前,為了不讓她說出聲音,中共暴政居然用一根鐵絲把她的舌頭和下鄂綁在一起,然後把她依法槍決了。就是這樣的一種專制惡法,就是這樣一個泯滅天良的惡法現在正在統治著中國,正在管束著包括楊佳在內的中國人。這是當今中國社會的一個大的背景。

在這個背景之下,我們看到了楊佳的事件,我們可以斷定,楊佳是在違背中共專制惡法的情況下實施他的行為。而違背專制惡法本身是一種正義的行為。它符合現代正義法的精神。相反,服從專制惡法,那才是一種對良法的反動,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我們要意識到,在當今中國,人民,特別是底層民眾,實際上處於政治奴隸的地位,他們沒有任何實際的權利。憲法雖然也規定了一系列的權利,但是,政治選擇權是一切社會權利的基礎,沒有政治選擇權,政治選擇權被剝奪了,其它的權利都不可能真實地實踐。因此中國人現在根本沒有政治選擇權。中共暴政利用它的鐵血暴力,利用它的國家恐怖主義性質權力剝奪了中國人選擇自己的政府,選擇政治家,選擇政治組織來執政的權利。中國人被剝奪了政治選擇權,因此處於政治奴隸的地位。而對於一個政治奴隸來說,任何紙面上規定的權利都是不可能實現的。這是分析的第二個層面。

第三個層面則表現為,現在統治中國的實質上是一個由殺人犯、貪污犯、受賄犯、酒鬼、賭徒所組成的犯罪集團。中共暴政本身就是反人類罪的犯罪集團。而構成這個暴政的警察是暴政直接鎮壓人民、剝奪人民權利的鷹犬爪牙。楊佳這次和中共惡警之間的衝突,從法律上應該這樣看:首先是中共暴政以惡警以專制惡法的名義侵犯了楊佳天然的自由權利,侵犯了楊佳基本的人權;在這種情況下,楊佳只能利用自然賦予他的權利進行正當防衛;楊佳對警察的反擊符合法的正義精神,因為他被專制惡法剝奪了一切按照正當的、合理的程序來表達自己願望和保護自己權利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楊佳實際上實踐了大思想家盧梭在數百年前所說的一個基本權利,那就是「人民在暴政前擁有起義的權利」。

經過以上分析,我想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整個的案件中,楊佳是無罪的;楊佳對惡警的反擊是在實行法律正當防衛的權利,楊佳在實施的是在暴政前的人民的起義的權利。

李元華:楊佳這個問題,實際上我們所有有良心的人聽到楊佳的事件之後都會覺得很痛心,因為一個被中共暴政逼得走頭無路的人,他選擇了一個抗擊暴政的方式。雖然這種方式有的人同意,有的人不同意,但是對他們抗擊暴政的勇氣,大家是讚揚的。那麼我想,悉尼時政焦點論壇,是由在海外的悉尼大紀元時報來主辦的。那麼大紀元在2004年年末的時候,發表了《九評共產黨》,裡面實際上已經講清了。我們要摒棄中共,我們要退出自己所曾經加入的黨、團、隊,這樣對於你個人來講才是有希望的,對於中華民族來講才是有希望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摒棄中共,那中共自然就會解體,就會不存在。那麼中共不存在了,中國才會有希望,那麼中國的大陸的每一個人,包括海外的華人才能看到一個美好的中華的崛起。

大唐:第一點,很多海外的朋友和中國大陸的朋友都愛提法制,其實在中國提法制可以說是玷污了法律。因為在中國我經歷了好幾個案子,那不是法制,那只能給它定義為是共產黨的工具。因為法制擺在人民面前就如同一架天平,而在中國來說它只是制約老百姓的一種工具。第二點說到楊佳問題,如果說一個人在沒有法制的制度下,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只有用自己的方法制約暴政。他不是以暴制暴,他也不是濫殺無辜,他是殺了六個警察,有很多人也認為這樣對他們和他們的家人不公。我想問問這些警察,他們在迫害老百姓的時候,他們怎麼能下的去手,他們的家人有沒有對他們說「你不要太作惡了!」。在中國老百姓的心中警察完全成了統治者與罪惡的幫兇。根本就沒有人性的一面。在整個過程中,楊佳沒殺新的、女的警察,他已經把中國老百姓最人性的一面體現的淋漓盡致。再說他們的家屬早幹什麼去了。他在作惡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制止他。在這個體制下,我覺得楊佳只能用自己的方法捍衛自己的尊嚴。

大陸網友:我覺得楊佳的這個事情的一個非常大的意義在哪裏呢?雖然共產黨的氣數已盡,但是共產黨的氣數已盡表現在哪裏呢?它的表現的過程或者它組成的部份。或者促成它必然的到來是由哪些的事情來組成的呢?我們不能說今天沒有楊佳的事情,沒有甕安的事情,沒有我們今天我們在聊天室的努力,共產黨的氣數就會自然去掉盡掉,不是這樣。它之所以氣數會盡就是因為有甕安的事件不斷在發生,有楊佳的事件在發生,這些件事情發生之後得到大家一片的稱讚聲,得到大家一片的歡呼聲,這些事件是共產黨氣數已盡的必然組成的部份。

但是這樣一個罪惡,這樣一個遺憾,這樣一個代價,這樣一個責任應該由共產黨由這個殘暴的共產黨這個頑固的共產黨,這樣一個非要把中華民族置於萬劫不復境地的共產黨來承擔這樣一個責任,我想說的就這點。

大陸網友:那我說實話,對楊佳這件事情,我曾經也有楊佳的那種想法,只不過沒楊佳那麼大的膽量,沒有他的勇氣,他的骨氣,去付諸實施。楊佳是抗暴維護自己得尊嚴的一個英雄。

大陸網友:剛才有朋友說:「楊佳是屬於社會最底層。」我不這麼認為,因為所謂中國最底層是中共推銷給中國人的一個概念,他們承認中國有弱勢群體。確實中國社會當中是有這個現象,但是我們不能把他們作為一種標準吧?說誰誰誰是弱勢群體,應該如何。其實楊佳是一個人對付六個警察,我們不能把他看成弱勢群體,因為楊佳對抗的是一個暴政的一個集團。

另外大家一說這個法,楊佳會不會被判死刑?首先這個法是不是保護了中國人民?我說這個人民包括楊佳,包括我,也包括房間裡的所有人,但是這個法也包括所有穿著警察制服的那些人。但是這個法本身已經不能夠保護人民了,相反楊佳用了他了勇氣,用了他的刀去抵抗暴力的專政。大家如果透過各種渠道去看的話都可以看到,他其實不是濫殺。即使他對於穿著警察制服的女警察、新警察他都不殺,他只選擇了他認為那些有經驗的,曾經是專業地參與迫害普通民眾的那些警察。

大陸網友:中國的法其實就是共產黨制定的那些法,大家當自己的房屋被拆遷的時候,當自己的錢被騙的時候去翻這個法,沒有一條法能夠幫助這些受騙的人,上當的人。所以共產黨的法我覺得應該拋到一邊了。

袁紅冰:我想寫關於楊佳的文章,一直沒寫,我是想等楊佳的生命被暴政消滅的那一天,再寫一篇給楊佳的祭文。聽了大家的討論,我想強調幾點,說出來供大家討論。

第一點,我不認為楊佳的行為是「以暴抑暴」。在這點上,我們一定要觀點明確,楊佳是以他天然應該具有的合法的政治強制力來反抗暴政對他的迫害,他是以自然的正義在懲罰狗官,他是在實施和宣揚正義的在暴政前反抗的權利。在這點上要注意,他不是以暴抑暴。現在有很多人願意談論和平理性,這沒有錯,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對於邪惡的東西,光有和平和理性是不行的,它還需要有正義的強制力。這種正義的強制力在一個自由的國家,在一個有法治的國家,它表現為國家的法律強制力。但是在中共暴政這個專制主義的以欺壓人民為天性的政權之下,正義的力量,正義的強制力就表現為人民對暴政的反抗。楊佳先生,正好做出了這種反抗。在很多中國人已經奴性露骨的情況下,出現楊佳這樣一個英雄,那是我們民族的幸事。他說明中國人還有希望,中國人還有勇氣,用自己的生命維護天然的正義。如果連楊佳這樣的人都沒有了,大家想一想,狗官、惡警橫行起來,更會多麼肆無忌憚。所以,你可以不同意楊佳的方式,你也可以不去選擇楊佳的方式,但是,如果我們心裏還有一桿正義的天平的話,我們就不該去指責楊佳。因為我們沒有資格。尤其不可以什麼和平理性這種動聽的詞句去指責楊佳。你要和平,你要理性,你去和平理性好了,沒有人反對你,楊佳也不反對你,但是楊佳有權作出自己的英雄的選擇。

第二個問題是社會變革的方式。大家都知道中國社會現在已經面臨社會大變革的關頭,不管共產黨用多少的辦法進行新聞封鎖,這個大變革很快就會來臨。奧運會之後,以通貨膨脹的惡性發展為特徵的經濟危機、,在幾年之內就會把中國帶進一個社會大變革的時期。中國社會大變革的方式又會是怎樣?這當然是人們要考慮的問題。我們一定要注意,未來中國社會變革的方式,不是人民決定的,而是由中共暴政自己選擇的。到底是選擇自己在人民大起義中滅亡,還是選擇以和平的方式交出政權,這由中共暴政選擇。我們現在看到,中共暴政根本就沒有可能和平地交出它的專制政權,還政於民,還權於民。因為這個暴政已經徹底地黑手黨化,已經徹底地黑社會化,除了用謊言和國家恐怖主義性質暴力來維護它的統治以外,再也沒有任何其它政治意志。因此中共暴政也就選擇了社會大變革的方式——那就是中共暴政終將在中國人民的全民大起義中走到它的盡頭。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被楊佳斬殺的警察的問題。這些警察處於什麼地位?他們是暴政的組成部份。他們個人的好與壞是另外一件事,他們本身就是在維護著一個人類歷史上最殘暴,最缺乏正義感的政權,同時也是最墮落的政權,最腐敗的政權。有的人說這些警察犯了罪,只要懺悔就可以了。但是事情並非那樣簡單,如果是那樣的話,還為什麼需要正義的法律?正義法律的一個基本支點就在於,對於所有的犯罪都必須實施正當程序的審判,犯了罪就要接受審判,沒有正義的審判就沒有正義。所以,包括惡警在內,中國的所有狗官,他們對中國人所犯下的重重反人類罪行,一定要受到正義的審判;將來中國民主化之後,自由化之後,一定要對中共狗官的罪行,實施正當程序的法律審判。現在狗官依據中共惡法,對楊佳進行的所謂「追訴」行為,這本身就是嚴重的犯罪,它是在以專制惡法的名義,懲罰楊佳實施正義的反抗暴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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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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