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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產租稅優惠落日 台經濟部擬保留功能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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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一日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將於2009年底落日,經濟部研擬訂定「產業創新條例」取代,保留研發、人才培育、企業營運總部等功能別獎勵,取消產業別租稅優惠,以鼓勵產業結構調整。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新法草案今年內將提送立法院審議。

促產條例租稅優惠即將落日,經濟部工業局原本規劃訂定產業三法取代,尹啟銘認為同時進行三項立法作業時程太長,工業局評估後決定把三法整併為「產業創新條例」。

尹啟銘今晚表示,總統馬英九在競選時提出的經濟藍圖中表明,將取消產業別租稅優惠(五年免稅),但加強功能別租稅獎勵,現在立法方向就是如此。

尹啟銘說,保留功能別租稅優惠的目的是鼓勵產業結構調整,維持台灣的投資環境競爭優勢,不久前有一家能源相關企業原有意來台投資,後來因為新加坡提供更好的租稅優惠而捨台赴星,這部分必須考量。

他進一步表示,工業局先前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評估租稅獎勵對國家稅收的影響,結果顯示租稅獎勵並非只是減稅,還可創造稅收,有正面意義。

對於財政部及部分學者主張取消功能別租稅獎勵,由政府直接編預算補貼企業,尹啟銘強調實務面可行性不高,不僅政府沒有財源、沒有人力審查數以百計的補助案,更重要的是預算可能會被立法院刪減,對企業而言充滿不確定性,不利投資經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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