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馬使拖字訣 居心引質疑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特稿

馬英九主政後,兩岸兩會迅即復談並簽署相關協議,但有關兩岸協議簽署涉及的法律效力、處理程序及國會監督等法制化工作,數月以來,國會議長王金平不只一次提醒行政部門儘速提案送審,但行政部門迄未送案,不禁令人質疑,馬政府「延宕」兩岸協議法制化時程的居心何在?

從八十二年辜汪會談簽署協議開始,即引發兩岸協議內容生效程序的爭議,關鍵在於兩岸協議諸多事項均涉及公權力,「要經立院審議程序」,但現行法令有關國會對兩岸簽訂協議的監督授權機制及協議處理生效程序並不完備,甚至可說過於簡略,若維持現狀,不僅未來兩岸簽署的協議執行容易產生爭議,其效力也會有適法性的問題。

為化解上述紛擾,行政院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曾兩度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送立院審議,內容明定協議的簽訂程序、協議應送立院議決事項及處理程序、協議生效後修正、廢止或發生爭議的處理原則等。

當年兩度提案的閣揆正是現任副總統蕭萬長,「蕭揆」在提案說明開宗明義強調,提案是為建構兩岸協議簽訂的處理準據,使兩岸訂定協議的程序得以法制化,落實國會的立法監督;如今,馬蕭執政,兩岸復談簽署協議是急如星火,攸關兩岸協議簽訂「法制化」的工程進度卻是牛步化,甚至排不上馬政府數十項優先法案清單之列,豈非怪哉!

兩岸政策屬於敏感複雜的政治問題,若無法獲致國人的高度共識,只會不斷衍生紛爭,如今馬政府對推動兩岸協議法制化時程採「拖字訣」,顯然刻意迴避來自包括在野黨派參與的國會監督力量,勢將只會讓台灣人民對馬政權僅存的些微信心蕩然無存。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