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马使拖字诀 居心引质疑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特稿

马英九主政后,两岸两会迅即复谈并签署相关协议,但有关两岸协议签署涉及的法律效力、处理程序及国会监督等法制化工作,数月以来,国会议长王金平不只一次提醒行政部门尽速提案送审,但行政部门迄未送案,不禁令人质疑,马政府“延宕”两岸协议法制化时程的居心何在?

从八十二年辜汪会谈签署协议开始,即引发两岸协议内容生效程序的争议,关键在于两岸协议诸多事项均涉及公权力,“要经立院审议程序”,但现行法令有关国会对两岸签订协议的监督授权机制及协议处理生效程序并不完备,甚至可说过于简略,若维持现状,不仅未来两岸签署的协议执行容易产生争议,其效力也会有适法性的问题。

为化解上述纷扰,行政院在国民党执政时期曾两度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送立院审议,内容明定协议的签订程序、协议应送立院议决事项及处理程序、协议生效后修正、废止或发生争议的处理原则等。

当年两度提案的阁揆正是现任副总统萧万长,“萧揆”在提案说明开宗明义强调,提案是为建构两岸协议签订的处理准据,使两岸订定协议的程序得以法制化,落实国会的立法监督;如今,马萧执政,两岸复谈签署协议是急如星火,攸关两岸协议签订“法制化”的工程进度却是牛步化,甚至排不上马政府数十项优先法案清单之列,岂非怪哉!

两岸政策属于敏感复杂的政治问题,若无法获致国人的高度共识,只会不断衍生纷争,如今马政府对推动两岸协议法制化时程采“拖字诀”,显然刻意回避来自包括在野党派参与的国会监督力量,势将只会让台湾人民对马政权仅存的些微信心荡然无存。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