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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 台內政部:落實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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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2日電)台灣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內政部表示,將可有效預防人口販運案件發生,也提供被害人完善安置保護措施,落實保障人權,有效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以人口販運方式,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或摘取器官者將有刑責,並科罰金,希望遏止勞力剝削、性剝削或摘取器官。 內政部說,人口販運是新興的犯罪型態,犯罪態樣錯綜複雜,現行法律規定範圍顯有不足,為有效防制人口販運案件並與國際潮流接軌,人口販運防制法就「預防」、「保護」及「查緝與起訴」三面向,訂定相關條文。

內政部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後,針對加害人從重求刑,彰顯犯行的惡性,可有效預防人口販運案件的發生,對社會治安及公共安全將有正面助益;另提供被害人完善安置保護措施,可落實保障人權,並有效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內政部說,未來會透過預防宣導及教育訓練,凝聚民眾與執法人員共識,共同合作推動防制人口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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