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袁顯臣被控顛覆罪 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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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黑龍江雞西維權律師袁顯臣追求民主法制、義務幫助當地失業工人維權導致他被刑事拘留並受到刑訊逼供。1月12日雞西市檢察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該院與雞西市中級法院對他提起四點指控,其中第二點為袁顯臣曾接受海外大紀元的採訪併發表了報導,北京律師黎雄兵和李方平當庭以該案屬公民言論自由範疇為他做無罪辯護,並指出該案在法律程序上的問題。

恐影響黨形象 預定秘密審判

從北京到雞西為袁顯臣辯護的北京律師黎雄兵表示,開庭分為上午和下午,共進行4個半小時,對袁的四項指控都是不能成立的,他與李方平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袁顯臣本人也在庭審過程中表示自己無罪,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黎雄兵律師對大紀元記者透露了開庭前的一個喜劇性的插曲:袁顯臣的妻子張女士和一些袁顯臣幫助維權的雞西下崗工人12日一早到法院準備參加旁聽,但被雞西市檢察院告知該案涉及國家安全故秘密審理。律師獲悉後馬上與法院交涉,法官亦表示秘密審理是定下來的。有內部人員透露「如果該案公開審理會影響黨的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在律師的力爭下,法院方面才臨時改為允許旁聽者參加庭審,但一些來參加旁聽的人士已經失望離開。

指控四點「罪證」律師批駁

黎雄兵披露了雞西檢察院及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袁顯臣提出的四點指控。第一項指控為2005年5月寫的文章《實行真正的民主法制 挽救中國》,對此兩位律師認為是檢察機關強加於人,不能成立。因為當時袁顯臣因其律師事務所受到打壓到北京上訪,他把該文及信訪材料一起投給全國人大及國家信訪局等國家機關,幾年來都沒有被指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第二項指控是袁顯臣曾接受大紀元採訪報導,其中一篇報導表明他本人願學習楊春林、有志於推動中國民主、呼籲釋放楊春林是發表煽動顛覆言論。兩位律師指袁向海外大紀元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理念無可厚非,大紀元是歐洲最大的華文媒體,對袁顯臣的報導也沒有顛覆的思想和內涵。

雞西市檢察院對袁顯臣的第三項指控為曾接受《維權抗暴連線》聯絡人潘晴的5千元及國內維權人士的2千元資助。黎雄兵表示,境外對袁顯臣的資助是對其生活困難的考慮,並不是內外勾結從事非法行動。而接受大陸維權人士的資助的2千元是用於購買相機,組織公民參與簽署《公民政治權利公約》,拍攝簽名名單,這是正常的律師行為,是公民人權思想的表達,他本人就在這個簽名的前列。

辯護律師指出雞西市公安局的起訴書指控在07年至08年初,袁顯臣代理本地約3千名失業礦工維權案是違法行為,這也是案件的核心部份,但在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中沒有被列出。檢察機關的第四項指控為袁先後寫了二十多篇文章散布和宣傳。律師指這些文章是從袁顯臣家中搜走的手稿,並沒有進入公共渠道傳播,甚至連他的妻子都不知道這些文稿。所以不構成煽動顛覆。而是公民言論自由、思想解放的表達。

多次遭到刑訊逼供

李方平律師指出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的問題:袁顯臣於08年5月24日在北京被不明身份人員抓捕,關押5天。抓人者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人被關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這是袁後來獲知的。期間他受到多次刑訊逼供,曾被人用礦泉水瓶及手銬砸頭部,鼻子也被打出血。被押回雞西市看守所後,仍遭遇刑訊逼供。律師建議檢察機關核實此事。

袁顯臣簡介

1988年袁顯臣原在黑龍江雞西市滴道區開辦了東興法律服務所,因為他是從農村考學出來的,在當地沒有什麼關係和背景,故受到整治和排擠,包括不給辦證照、年檢等。從2001年起他開始到北京上訪,由於期間積極投入維權活動,遭到當局打擊報復和整肅。近10年的上訪維權中袁顯臣對所到的上訪部門接觸的訪民宣傳民主人權理念,還撰寫多篇文章表達訴求。

07年6.4前夕,黑龍江佳木斯維權人士楊春林發動「不要奧運要人權」並收集了數千富錦失地農民的簽名支持。袁顯臣是楊春林的支持者並與他聯絡過。楊被捕後袁顯臣繼續從事為基層民眾提供法律服務,傳播民主人權思想工作。

袁顯臣自2008年5月被刑事拘留以來,其妻子被當地政府剝奪接手案件的權利,導致她和孩子失去生活來源,近況堪憂。大紀元記者多次撥打她的手機,無法接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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