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公園或可打廣告牌

標籤: ,

【大紀元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編譯報導)溫哥華公園局日前提出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放鬆有關法例,允許在城市公園和社區活動中心放置廣告招牌。該項提案將於1月19日提交溫市公園局討論。

公園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提案建議在2010年冬季奧運會期間允許城市公園內出現公司標誌、橫幅和廣告。此次修改市憲也將有益於本市未來舉辦特別活動。

溫哥華憲章禁止在公園和社區活動中心放置廣告。溫哥華憲章的修訂則必須通過省府的批准。持不同看法的公園局委員認為,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護好環境,並且公園局亦沒有明確的針對特別活動廣告的管理辦法。

外界推測,如在公園內放置永久廣告,該提案恐難通過,因為會有抱怨將休閑場所商業化。去年,公園局提出在斯坦利公園安裝機器人恐龍、舉辦展覽的提議曾被市民否決。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對抗景氣寒冬  墾管處推便宜旅遊專案
大溫哥華兩市抵制小學FSA省考
48新捷運車廂將陸續抵達溫哥華
溫哥華西大學生喜見神韻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