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正權律師專欄

投資移民綠卡:哪些人可以申請?

謝正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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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投資移民美國日益成為一些外國人取得美國永久居民的一個重要途徑.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通過在美國投資獲得綠卡。不過也不是」高不可攀」. 移民法律對投資移民的規定很簡單和直接. 在謝律師看來,只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可以通過在美國投資獲得綠卡。第一,在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之前,有投資不少於50萬美金的經濟實力;第二,可以證明資金來源是合法的;第三,有興趣通過投資取得美國的永久居住權。對以下幾種外國人來說,投資被批准的區域中心將是一種很好的移民途徑:

1.在美國上學的外國學生. 持F-1簽證的學生如果想自己經商或不想繼續上學, 如果父母和親屬有足夠的財力,可以利用他們贈與的資金進行投資移民。持F-1簽證的學生既不可以在校外打工,也不可以在校內從事與所學專業無關的工作。謝律師將分別撰文討論F-1留學生投資移民問題.

2.未抽中H-1B的申請人. 隨著H1-B的申請引入抽籤機制,未抽中H-1B的申請人每年都在遞增。投資移民也許不是最好的選擇,但也不失為選擇之一。關鍵是有沒有投資的財政能力. 如果父母和親屬有足夠的財力,可以利用他們贈與的資金進行投資移民。

3.H-1B接近六年期限. 這種情況的發生主要是因為沒有即使開始綠卡申請,或是沒有條件申請綠卡。除非可以很快的開始綠卡申請,否則除了申請投資移民,將沒有其他的選擇。如果自己有足夠的財力, 或者父母和親屬有足夠的財力,可以利用他們贈與的資金進行投資移民。

4.非協議國的投資人. 對於那些已和美國簽定相關移民協議的國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E-2簽證。但若是但若是非協議國的投資人則無法可以申請E-2簽證。

5.想在美國開辦企業的外籍私營業主. 由於海外公司外派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十分嚴格,這些私營業主將不可以申請L-1簽證。

6.想在美國開辦企業的外籍企業家. 由於沒有相關的跨國企業,或相關跨國企業中一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這些外籍企業家這些私營業主將不可以申請L-1簽證。由於新開辦的美國公司無法創造或無法創造足夠多的就業機會,外籍企業家也不能申請E-2,L-1或EB-5。或者有些企業家不希望等到在美國開辦的企業運營一年之後才可以申請綠卡。

7.某些國家的L-1申請人才(例如中國,俄羅斯). 移民局對於剛開始申請的L-1簽證是持懷疑態度的。

8.退休人員. 若沒有直系親屬或僱主的支持,退休人員將沒有其他的移民選擇。

9.永久居民的配偶. 由於排期時間過長,外籍配偶 如果人在美國, 他/她必須設法保持自己獨立的非移民身份直到自己有資格遞交I-485調整身份的一天, 或者,離開美國,在國外等待排期, 或者乾脆在美國」黑」下去, 整天過著」地下」生活. 如果人在海外, 必須等待長久排期. 他們將沒有太多其他的移民選擇。有關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問題,可閱讀拙文 「嫁(娶)個綠卡辦綠卡」 (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marriage-immigration/fb-1-green-card-spouse-immigration.html)

10.沒有通過美國醫生執照考試的外國醫生. 除非在達到國際傑出的水平,否則此類醫生不能申請H1B工作簽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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