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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大發污水廠 高縣議員指環局監督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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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21日電)高雄縣大寮鄉空氣污染事件進入公害糾紛調處階段,縣議會專案小組今天勘查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指責污水廠「活性碳塔」經常「備而不用」,縣府環保局監督不周。

縣議會「了解大發工業區工廠所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棄物排放處理情形,以保障鄰近居民及學童生命安全與權益專案小組」今天開會,由召集人孫祈政主持,張漢忠、于淑恩、蔡昌達等多位縣議員聽取縣府環保局副局長蔡孟裕簡報後,勘查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

縣議員由污水廠主任黃俊榮陪同,查看工業區各工廠廢水匯流處的進流站運作情形,發現在「活性碳塔」運作下,臭味不嚴重,查看「活性碳塔」封條標明97年12月30日換裝,有效期限98年12月29日。

縣議員指責活性碳塔是行政院環保署長沈世宏南下糾正後才換裝,雖然黃俊榮解釋「活性碳塔」只是「備用」,遭到縣議員質疑是「備而不用」。

孫祈政指出,工業區內電鍍工廠及化工廠排放的廢水,不一定是劇毒,但在污水廠與其他工廠廢水混合後,恐怕就釀成劇毒,如電鍍廠常用的氰酸鉀加上硫酸銅,就會變成劇毒─氰氣,才會造成瞬間毒害現象,如果污水廠使用「活性碳塔」,就不會釀成大禍。

蔡孟裕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公布需負空污責任的7家廠商中也包括工業區污水廠在內,至於「活性碳塔」使用,在空氣污染防制法中並未規範,未來將注意這一環節,予以強制性要求。

縣議員也發現污水廠內100多包污泥包,隨意露天堆放,不符環保法令的規範貯存場所及需覆蓋的違規事實,質疑縣府環保局對公營與民間廠商,有執法不公的嫌疑。

污水廠則解釋說是貯存場所在舖設水泥中的暫時權宜措施,會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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