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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大发污水厂 高县议员指环局监督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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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21日电)高雄县大寮乡空气污染事件进入公害纠纷调处阶段,县议会专案小组今天勘查大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指责污水厂“活性碳塔”经常“备而不用”,县府环保局监督不周。

县议会“了解大发工业区工厂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弃物排放处理情形,以保障邻近居民及学童生命安全与权益专案小组”今天开会,由召集人孙祈政主持,张汉忠、于淑恩、蔡昌达等多位县议员听取县府环保局副局长蔡孟裕简报后,勘查大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县议员由污水厂主任黄俊荣陪同,查看工业区各工厂废水汇流处的进流站运作情形,发现在“活性碳塔”运作下,臭味不严重,查看“活性碳塔”封条标明97年12月30日换装,有效期限98年12月29日。

县议员指责活性碳塔是行政院环保署长沈世宏南下纠正后才换装,虽然黄俊荣解释“活性碳塔”只是“备用”,遭到县议员质疑是“备而不用”。

孙祈政指出,工业区内电镀工厂及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不一定是剧毒,但在污水厂与其他工厂废水混合后,恐怕就酿成剧毒,如电镀厂常用的氰酸钾加上硫酸铜,就会变成剧毒─氰气,才会造成瞬间毒害现象,如果污水厂使用“活性碳塔”,就不会酿成大祸。

蔡孟裕表示,行政院环保署公布需负空污责任的7家厂商中也包括工业区污水厂在内,至于“活性碳塔”使用,在空气污染防制法中并未规范,未来将注意这一环节,予以强制性要求。

县议员也发现污水厂内100多包污泥包,随意露天堆放,不符环保法令的规范贮存场所及需覆盖的违规事实,质疑县府环保局对公营与民间厂商,有执法不公的嫌疑。

污水厂则解释说是贮存场所在铺设水泥中的暂时权宜措施,会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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