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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台藏人合法居留 立院朝野協商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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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朝野協商通過移民法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讓800多位滯台泰緬國軍後裔與100多位流亡藏人,在台灣取得合法居留身分;立委表示,此法可望於明天完成三讀。

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及陳節如召開記者會指出,內政委員會朝野協商通過的修正條文草案規定,從民國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間,經教育部或僑務委員會核准自泰國、緬甸地區來台就學或接受技術訓練,未能強制其離台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許可其居留。

另外,條文同時規定,在上述這段期間,來台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離台、且經蒙藏委員會認定其身分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許可其居留。

陳節如表示,朝野對此修正草案有高度共識,明天立法院院會可望完成二、三讀,讓這800多位來自泰緬的國軍後裔與100多位流亡藏人,取得在台合法居留身分。立委們除了請蒙藏委員會繼續提供這些藏人朋友中文訓練課程外,也希望相關部會給予職訓、並妥善安排幼童就學及健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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