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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教師醜聞 高中校長洩題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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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林恆立12日綜合報導)國立鹿港高中95年辦理的教師甄選,錄取者的筆試成績特別優異,但答案近似參考解答,引起檢調質疑,進而查出是校長王永昌洩題所致。王永昌因而被台中地方法院判刑5個月。

王永昌受訪時為自己喊冤,強調他依法行事為學校舉才,完全以公開公正的態度進行,為了一生清白,一定會上訴到底。

王永昌說,檢察官並未舉出他涉案的證據,只因他測謊未通過,加上錄取的考生10多年前曾與他共事過,便依心證將他起訴,讓他深感委屈,待收到判決主文後,他一定會上訴到底。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鹿港高中於民國95年間甄選一名商業經營科教師,依照規定,應由教師評審委員會提出口試、筆試、試教及實作委員的推薦名單供校長選擇聘任,但王永昌卻不理會評審委員會的建議名單,擅自委託校外的大學教師命題。

王永昌不但私自找人命題,還親自拿取題目,並把筆試科目的試題與參考解答洩露給報考的友人之子易姓男子,這名幸運兒順利取得筆試最高分,最後也如願獲得甄選進入鹿港高中任教。

這項洩題行為原本神不知鬼不覺,不料易姓男子因筆試考得太好而出包。他的筆試總分高達90分,比第 2高分的69分多出21分,特別引人側目。同時,他的筆試答案與參考解答幾乎相似,數字與語法皆相近,甚至有一題算是簡單的選擇題,參考解答有誤,事後經出題教師更正,但易姓報考人的答案竟然與錯誤的參考解答一樣,他的真正實力令人質疑。

在檢察官調查時,兩名命題教師檢視過易姓報考人的答案卷後,認為答案與參考解答幾乎相同,感到不可思議,評斷抄襲的機率相當大。

檢方又查出,王永昌曾經與易姓報考人在國立大甲高中共事過,且與報考人的父親是舊識。另外,兩人接受測謊時,在重要問題都有不實反應,所以洩題的可能性相當高。

王永昌則一直否認有洩題行為,堅稱是依規定行事。易姓報考人也不承認事先取得試題與解答。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查不到王永昌洩題的直接證據,但因間接證據及相關情況都不利於王永昌,承審法官經整體綜合觀察及推理後,認定王永昌應有洩題事實,所以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文書罪,判處王永昌有期徒刑5 個月,得易科罰金。王永昌如果不服判決,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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