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扁案換法官合憲 民進黨與扁辦均表失望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對扁案一審換法官做出「合憲」解釋,民進黨與扁辦都表示失望。律師鄭文龍說,大法官肯定重罪羈押不能成為單一羈押理由,二審法官應儘速停止羈押扁。

民進黨下午發出聲明指出,對大法官會議解釋感到失望,「大法官的保守心態與世界民主國家的潮流有很大的不同」,民進黨將尋求刑事訴訟法的修訂。

民進黨表示,大法官會議認為依據分案要點任意更換法官並未違憲,但假設的前提是所有法官皆能公正無私的審理每個個案。對人民來說,「很難相信這樣的說法」。

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幕僚說,對大法官解釋「還是有失望」,遺憾大法官仍迴避對個案具體解釋,以致於當事人及相關人等仍陷在模糊的法律解釋空間,失去人民期待的定紛止爭功能。未來扁案司法戰場的著力點,在於證明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在扁辦召開記者會指出,大法官的解釋,肯定重罪羈押不能成為單一羈押理由,必須同時具有其它逃亡、滅證、串證等要件,讓台灣司法人權保障又向前邁一步,這對扁案也是有利的。

他呼籲二審法官儘速停止羈押陳水扁,以保障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訴訟權。

鄭文龍同時肯定釋憲確立「法官法定原則」,但遺憾大法官仍有幾點漏未解釋的部分。

他說,台北地方法院違反「大案不併小案」、違反「專庭不併普通庭」、違反應由18個刑事庭庭長召開的審核小組會議,卻由 5個刑庭庭長做成併案決議,這部分後續將考慮重新聲請補充解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