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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官學院違憲自肥?準院長張明珠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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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9日電)考試院根據總統馬英九的宣示,籌設國家文官學院,今天遭在野黨立委批評違憲、自肥。保訓會主委也是未來國家文官學院長張明珠澄清,絕無違憲、自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請考試院等相關部會首長,進行99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其中,考試院規劃改制文官培訓所為國家文官學院一事,引發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與高志鵬批評違憲、自肥。

考試院祕書長林水吉表示,秉持馬總統文告,積極規劃將現有的「文官培訓所」改制成立「國家文官學院」,以期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整合與統籌政府的培訓資源。

高志鵬說,憲法第83條、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有關考試院的地位及職權等相關規定,都沒有明訂考試院具有「訓練」公務員這一項,他批評國家文官學院的設置是違憲政策。

高志鵬說,馬總統在元旦文告表示,要進行政府組織再造,精簡政府員額,但考試院不但增加國家文官學院的人員,還增設北中南東4個區域培訓中心,這是擴張組織。

柯建銘質疑,國家文官學院2名副院長比照公務人員13職等的薪給,就是自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明珠表示,國家文官學院相關組織草案已送到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由她兼任院長,2名副院長是根據立法院協商的結果「可設1至2名」而定,1名政務,1名事務,將來是否要改為1人,尚未定案。

她表示,設2名副院長是參考國際作法,有些內閣制國家,文官學院院長由內閣兼任。由於院長是兼任,實質業務需由副院長負責,因此設2名副院長,這項修法案,目前還在立法院討論中。

張明珠說,未來建制國家文官學院主要是培訓高階文官,現行文官培訓所的所長是13職等,因此副院長也比照目前文官培訓所長13職等的規定設置,沒有自肥。

針對違憲爭議,她解釋,考試與訓練都是考試的一環,國家考試包括所有考試與用人取才,否則當初為什麼設立保訓會?因此沒有違憲或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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